记者从昨日市中级法院、青岛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实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成立 “青岛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一年多来,共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357件,调解成功率达62%,调解后自动履行率100%。
近年来,保险业发展迅速,同时各类保险合同纠纷也逐年增长。2012年12月,最高法院与中国保监会将青岛确立为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试点地区。2013年6月,青岛中院与青岛保监局依托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成立 “青岛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开始实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新机制。该机制重在整合司法、保险监管、保险行业协会各方力量,既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又以司法的中立性、公信力为后盾,为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使此类纠纷不必再像以往一般需走一年的诉讼程序。当事人可随时向保险中心申请调解,中途不愿调解可随时终止,采取其他方式维权。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对有的问题当场即可解答处理,进入调解程序的一般在20日内即可完成调解,调解中心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目前,该调解中心每周三在青岛市中院和市南区法院坐班调解案件,并已在市南、市北、李沧、莱西4个基层法院设立 “基层工作站”,今年还将在我市其余基层法院全部设立基层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