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了首份环保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清单涉及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9大类59项权力事项。
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按照依法依规、简政放权、精简效能、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行政权力清单清理过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并在这一基础上,明确承办主体、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清单中,涉及行政审批13项,行政处罚9大项274小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12项,其他事项18项。权力清单的公布不仅为公众办理环保手续提供了便利,还为公众对权力行使实施监督提供了有效依据。根据要求,各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清单以外行使权力,严禁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