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14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预警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9%,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5%。
“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在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编制本年度薪酬预算,并及时报送人社部门备案。”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应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增长水平,发放职工工资,主动接受企业工会及职工对执行情况的监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应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后执行。一旦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应安排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另据悉,企业贯彻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将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年检,对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逾期未备案的企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