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规划与管理,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等五部门,共同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据介绍,领导小组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领导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履行校园足球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职责和任务。在教育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教育部、体育总局有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明确了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审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部署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审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和决算等等。
根据教育部此前下发的通知,到2017年,将在全国遴选出2万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30个左右的校园足球试点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