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财政部、环保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将青岛市纳入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青岛也成为全省首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城市。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环境市场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由排污权有偿分配和排污权交易两级市场构成。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总量、保护环境的目的。一旦排污权核定并有偿取得,排污单位就会十分珍惜这种环境资源,在市场的驱动下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最优配置。作为深入推进总量减排的重要手段,该制度的实施对于未来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管理转型、环境资源市场配置、总量减排精细化管理等将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
2012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中心和平台,完善排污权市场机制。2012年3月,青岛市环境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承担排污权交易的各项具体工作,为相关环节提供服务和运营保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操作模式。纳入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后,我市将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能力,准确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透明、严格的监督执法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环境。
2013年初,青岛市选择在胶州市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为全市全面推行积累工作经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程和技术方案,形成了可行的排污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和定价方法。2014年,胶州市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开发、并投资8900万元建设了环保物联网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云计算平台。目前,该系统一期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