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安顺市园林局获悉,省人民政府正式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安顺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的通知》,将安顺市正式命名为“贵州省园林城市”。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省级园林城市标准》,把“宜居安顺 绿色家园”作为助推城镇化发展、构建现代宜居城市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建成绿地面积1467.92万平方米(含2.70万平方米的景观水面),公园绿地面积248.37万平方米,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0.38%、34.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84平方米,以97.8分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达到贵州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命名安顺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
《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安顺市为“贵州省园林城市”的通知》要求,安顺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质量,为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王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