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诚信营商示范单位评选须知
李沧区诚信营商示范单位评选采取 “经营者自愿报名、行业协会推荐申报、申报的经营者开展创建实践活动、综合评定认定、召开会议表彰”的方式进行。
一、评选范围
(1)区内具备一定规模的大中型商品流通企业、各类市场主办单位;
(2)区内具备一定规模的餐饮服务企业及其它服务企业;
(3)近3年来无违法失信记录;
(4)近3年来未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消费纠纷记录。
二、评选条件
(1)在李沧区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两年以上 (其中系连锁性经营的可以放宽);
(2)年营业额达到全口径统计标准规模以上。
三、评选标准
(1)有符合诚信经营精神的企业文化理念;
(2)有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制度;
(3)有运转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
(4)有富有成效、各具特色的诚信建设工作载体;
(5)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凡年度内出现售假售劣、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因违规经营出现消费投诉累计3次以上的,不能参加评选。
李沧区诚信营商示范店评选须知
李沧区诚信营商示范单位店评选采取 “经营者自愿报名、行业协会推荐申报、申报的经营者开展创建实践活动、综合评定认定、召开会议表彰”的方式进行。
一、评选范围
(1)区内具备一定经营水平的从事商品流通、餐饮等服务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2)入驻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的各类经营者。
二、评选条件
(1)在李沧区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两年以上 (其中系连锁性经营的可以放宽);
(2)年营业额达到全口径统计标准规模以上;
(3)近3年来无违法失信记录;
(4)近3年来未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消费纠纷记录。
三、评选标准
(1)有符合诚信经营精神的经营理念;
(2)有健全完善的诚信经营制度;
(3)有运转有效的诚信经营工作措施;
(4)有富有成效、各具特色、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凡年度内出现售假售劣、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因违规经营出现消费投诉累计3次以上的,不能参加评选。
李沧区文明办 李沧区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