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要闻焦点 > 正文

唱响诚信主旋律 维客利客来领军李沧诚信营商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4-11-11 15:33:38 字号:A- A+

    李沧区诚信营商示范单位评选须知

    李沧区诚信营商示范单位评选采取 “经营者自愿报名、行业协会推荐申报、申报的经营者开展创建实践活动、综合评定认定、召开会议表彰”的方式进行。

    一、评选范围

    (1)区内具备一定规模的大中型商品流通企业、各类市场主办单位;

    (2)区内具备一定规模的餐饮服务企业及其它服务企业;

    (3)近3年来无违法失信记录;

    (4)近3年来未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消费纠纷记录。

    二、评选条件

    (1)在李沧区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两年以上 (其中系连锁性经营的可以放宽);

    (2)年营业额达到全口径统计标准规模以上。

    三、评选标准

    (1)有符合诚信经营精神的企业文化理念;

    (2)有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制度;

    (3)有运转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

    (4)有富有成效、各具特色的诚信建设工作载体;

    (5)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凡年度内出现售假售劣、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因违规经营出现消费投诉累计3次以上的,不能参加评选。

    

    李沧区诚信营商示范店评选须知

    李沧区诚信营商示范单位店评选采取 “经营者自愿报名、行业协会推荐申报、申报的经营者开展创建实践活动、综合评定认定、召开会议表彰”的方式进行。

    一、评选范围

    (1)区内具备一定经营水平的从事商品流通、餐饮等服务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2)入驻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的各类经营者。

    二、评选条件

    (1)在李沧区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两年以上 (其中系连锁性经营的可以放宽);

    (2)年营业额达到全口径统计标准规模以上;

    (3)近3年来无违法失信记录;

    (4)近3年来未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消费纠纷记录。

    三、评选标准

    (1)有符合诚信经营精神的经营理念;

    (2)有健全完善的诚信经营制度;

    (3)有运转有效的诚信经营工作措施;

    (4)有富有成效、各具特色、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凡年度内出现售假售劣、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因违规经营出现消费投诉累计3次以上的,不能参加评选。

    李沧区文明办 李沧区工商局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冲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