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环保部门签订 《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根据协议,6市环保部门将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互相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并通过“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方式,妥善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保障半岛流域环境安全。
根据协议,各相关市将坚持属地管理,定期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必要时果断采取限产、限排或停产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对“土小”企业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受污染的区域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危害。对突发性涉水环境污染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拦截措施,确保超标废水不出境、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相邻市、县环境的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应对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相邻市、县环保部门,相邻市县要在人力、物资、设备、信息等方面给予事发地支持,并积极配合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