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日前下发进一步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行业范围及时限,将重点对六个类别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见右图)。
其中,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企业每三年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其他重点企业,每五年开展一次审核。
通知要求,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对发现咨询机构不按规定内容、程序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弄虚作假,或者技术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的,环境监管部门要及时上报,视情提请省环保厅停止该机构两年内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
对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申请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通过的,在查实后要求其重新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并由属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