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目前,我市正全面部署,做好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全市秋收期间“不着一把火”,保障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要求,各有关区市将建立市、镇、村三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做到目标明确、包片包干、责任到人。为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消除隐患,我市将推广秸秆青贮、秸秆氨化等,重点扶持养殖专业村和养殖大户,扩大过腹还田、机械还田面积,减少禁烧压力。
今年,秸秆禁烧的监管与处罚进一步“加码”。我市要求将2014年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环境保护”考核项目,并通报督查结果。各区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