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近日,网友何先生向本网记者反映,称10月13日晚在位于科技街附近的美特好超市,买到的柚子内部变质严重,要求10倍赔偿遭到店家拒绝。对此,双方各执一词,那么究竟何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店家的处理方式又合不合法呢。本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买方说:柚子属于食品,理应10倍赔付
“我在美特好买了几个柚子,结完账发现里面坏了变味了,还有一个长虫子了,我去服务台要求赔偿,他们竟然拒绝!”何先生表示。
“他们说,水果不属于货架上的商品,所以不能按10倍赔付,顶多给我退了或者再换几个水果,否则便是爱找谁找谁了。这样的态度让人气愤,水果不属于商品吗,变质就不必按国家法规处理了吗,难道烂水果不该下架吗?”何先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