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教育局日前公布了该区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在市里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崂山区将在3年内新建、改扩建18处公办幼儿园;2016年,全区9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在5%的基础上逐渐提高到8%以上。向公办幼儿园(包括按规定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幼儿的部队、高校举办的幼儿园)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到950元/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提高到2400元/年。
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0—3岁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师资队伍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并将在三年内集中培养出10名骨干园长和50名骨干教师;在幼儿教师待遇方面,到2016年,街道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达到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70%以上;
普遍推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益性服务指导,至少设立1处独立建制的早期教育指导中心,认定30处“崂山区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站”,每年为辖区内婴幼儿家长(看护人)提供6次免费早期教育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