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城镇医保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门诊统筹签约人数、门诊大病定点人数逐年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市551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签约已超过150万人,其中,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南健联医院等15家机构门诊统筹签约人数超过1万人。
根据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就医时,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报销,患者只交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并在收据的记账联签字。签约职工在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6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60%,其中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签约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其中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60%。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90%,并纳入参保人个人年度限额管理。
另外,门诊大病患者选择社区作为定点就医的,首先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其次,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城镇职工统筹金报销支付92%,城镇居民报销支付70%。第三,医疗费超限额且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城镇职工统筹金支付70%,城镇居民不支付。第四,门诊大病选择社区定点与本人的签约门诊统筹社区一致的城镇职工,其乙类药品自负10%的,取消自负比例;自负比例20%及以上的减少10%。
据悉,自今年3月起,我市六区已全面实现门诊大病医疗费即时结算。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开发区、城阳区的门诊大病患者,在其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全部实施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医疗费达到规定的起付标准后,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他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在此基础上,胶州市、平度市、即墨市也于5月份陆续实现了门诊大病医疗费即时结算。这一举措减轻了门诊大病患者就医时的资金负担,使参保患者享受到了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有关统计数字显示,2013年,全市城镇医保门诊统筹结算492万人次,较2012年翻了一番多,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病结算人数占全市门诊大病总结算人数的60%,医疗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增长39.05%。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大力开展门诊统筹、门诊大病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等各项医保服务,医保统筹金向机构的拨付额逐年大幅增加。参保人可就近获得医疗护理服务,对基层医疗服务的认可度也不断提高。
今年,我市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层就诊报销政策将惠及更多的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