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城阳区人民法院对10起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在10名被告人均同意适用快速审理机制的情况下,在不到1个小时内,即完成所有审判环节。这是青岛法院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一个场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青岛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其中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一般在 20日内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一般在15日内审查起诉,法院一般在15日内审结。
据了解,目前,青岛各基层法院对受理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全部案件的近六成,当庭宣判率达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