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精神卫生“走的慢” 患者多积虑成疾
于此,不少国人提出了关于加强国家精神卫生建设的各种建议。从国家角度来看,建立更多更完善的国家精神健康医疗机构,将得以为更多严重精神疾患人士,提供更好的康复机会,而对于大部分轻度或即将迈入精神疾病危险区的人们而言,加强社区的精神卫生建设,将从日常生活中给他们带来焕然新生。
采访中,曾有几位意向于接受心理咨询的人们对记者这样说道:“如果,早在我发病的初期,就能跟这样一些懂我的人说道几句,大概现在我将不会如此痛苦。”也有人说,“我需要沟通与交流,却不是随意性的,当我有钱去买吃买喝找乐子,却都统统不能满足我的心理需求,我感到很绝望……”的确,国人在精神卫生上的需求,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水平的不断进步,逐年攀升,但国家在该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却远不达标,这些细节都让人感到一种发展上的不平衡。
精神卫生法出台见效 精神医疗待破题
2012年10月26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通过并投入使用。贯彻落实好精神卫生法,一时间为这一领域的需求者们提供了指路的明灯。关于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的认定,都一一有了文字性的归属与安排。
另外,各级政府如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经费,并对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将是对精神卫生法最好的配合。同时,如加强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生活救助,对贫困家庭的严重精神疾病患者享受医保报销后的合理医疗费用,政府倘若给予全额救助,并对其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给予适当补助,这一系列的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均将是维护精神患者、医生的切身利益,推进精神医学进步发展,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有一个重要保障,我们也期待着这样的政策下,一个经济发展与国民精神卫生同行并举的国内环境早日来到。(青岛新闻网记者 夏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