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黄岛区城建局获悉,为加强黄岛区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深基坑工程、现场内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黄岛区城建局将针对该区39个深基坑工程,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深基坑安全事故发生。
据悉,黄岛区城建局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实行“监督员承包”制度。对每个深基坑工程,均安排一名质监员或一名安监员为责任监督员,全面负责监管和整治工作。在有了“承包监督员”的基础上,由各责任监督员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问题严重的及时给予停工处罚;对隐患整改不力的深基坑工程,及时约谈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黄岛区城建局还将对这39个深基坑工程实行“一坑一策”差别管理,根据深基坑不同情况逐个研究整治方案。对已开挖在建的,远离居民区的严格按规范全封闭围挡,合理设置警示标志,严防闲散人员靠近、出入;靠近居民区的实施重点整治,对围挡设置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已开挖但短期内不能开工或已停建的深基坑工程,组织专家论证,提出整改方案,能回填的马上回填,不能回填的全封闭管理,严防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各建设开发、施工等单位需要对深基坑工程实行 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各类防汛物资、设备及专业抢险队伍准备到位。另外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及时将工程排查情况函告各有关功能区、镇(街道、园区),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