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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
2014-05-27 10:20:07 青岛早报

    挂着“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的字样,堂而皇之地在大街上乱跑,逆向行驶、闯红灯、争道抢行,今起,这些无牌的车辆将被五部门联合整治。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得知,按照省委省政府《整治机动车“四非”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今起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 五部门联合管理

    昨天,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老年代步车以及未列入国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以下简称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问题,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损害城市良好形象。

    代步车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范畴以外的区域行驶,市民不要相信“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不要购买、使用、乘坐代步车,自觉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据了解,在整治行动中,我市道路交通综治委将联合经信、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庄,深入摸底排查代步车生产、拼组装、销售、营运、上路行驶等具体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无资质非法生产、拼组装、改装代步车的企业、作坊、窝点及倒卖合格证等手续的,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产品、吊销营业执照或查封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销售店全面清查,对具有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不合格产品、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无证照经营、非法改装以及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商责令停止销售,分别处罚,杜绝代步车继续流入市场。

    在整治行动中,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开展联合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代步车非法上路、非法运营、非法占路等问题。对驾驶代步车等车辆上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要求当事人出具车辆相关手续,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根据情况分类处理。

    [现场] 四轮车成代步车大流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了火车站,在费县路口处,两辆四轮的代步车停放在路边,该车也没有挂车牌,车内的男子正在招揽客人。在兰山路的车站处,也停放了一辆代步车,也是在拉客。记者走了五百米,在周边的马路上就见到了五辆代步车,其中三辆是四轮的。因为是晚高峰,其中一辆四轮代步车在车流中快速变道,从中山路跑到了兰山路上。

    “前期我们调查发现,这些代步车已经成为违法大户了,乱停乱放、闯单行线、闯红灯、随意变道调头的情况最常见。这些车遇到交警执勤,就会横冲直撞,”文登路中队中队长杨东说,一些人花两三万元购买一些三轮、四轮的代步车,然后在前海一线拉客,靠着给旅游景点、饭店送客人赚取佣金,有时候一天就能赚取两三百元。“大家也会注意到,市面上的代步车五花八门,有三轮的,也有四轮的,这些年,这些代步车更新得比较快,四轮代步车已经成为大流了。不过,我们日常执勤发现,很多车辆的车况不好,有的开了三五年了。”杨东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有人看到开代步车拉客来钱快,也跟着学,一辆有牌的QQ轿车摘掉车牌,也到前海一线招揽游客,结果在中山公园被文登路中队民警查获,司机最后从后备厢内翻出了车牌子,因为车辆无牌被罚款1000元。

    [说法] 查处有两大难度

    “我们有时候会在胶宁高架路上发现一些代步车,在道路上胡乱变道,在其他一些道路上闯红灯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有时候为了拉客人原地调头的场景也不少,尤其是一些四轮代步车。”昨天,市北交警大队的一些执勤民警说,很多三轮、四轮代步车的性能、发动机功率早已经达到了机动车的标准,因为不挂牌子,也不怕交警抓拍,车速一点都不比其他车辆慢。

    “在查处这些车辆的过程中,我们会遭遇两大难点,这些代步车的司机见到交警,第一反应就是跑,为了不误伤司机和其他人,我们都会选择有经验的民警来查处,其他就是开车的司机往往提供不出有效证件来,这个就需要我们仔细调查。”记者从市南交警大队得知,仅仅是去年,市南交警大队就曾经查获了200多辆代步车。

    解释 未纳入产品公告无法挂牌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五部门将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和解决代步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营运、上路等环节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近年来道路事故多发,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在此之前发生的一些代步车的事故中,有的代步车司机逃逸,没有逃逸的,都无法承担民事赔偿。”昨天,不少民警善意地提醒广大市民,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

    查扣代步车分类处理

    购买汽车,车辆所有人为逃避税收、管理,向厂家购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以代步车名义,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处罚。

    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属于组装、拼装、报废代步车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驾驶拼装、报废车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处罚。

    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车辆属于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告知此类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机动车,只适合在场(厂)内以及其他封闭区域运行,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及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严重危害,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否则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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