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事关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了从根源上杜绝“豆腐渣”工程,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管理局获悉,我市自2014年3月起正式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即便是企业解散了,原企业法人和责任人也要承担终身责任。
按照国家和省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我市自2014年3月起正式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期满前,除不可抗力和违规使用因素外,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企业解散的,原企业法人和责任人承担终身责任。每项工程都将建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记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所有参建单位信息,并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该项制度的实施大幅提高了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强化参建单位质量意识、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