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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点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4-05-13 10:28:11 青岛日报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在全市重点流域实施环境保护 “河长制”管理,全面推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流域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加快实施全市河流污染整治,彻底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实现河流水质逐年改善,省控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按期达到全省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据了解,“河长制”落实情况将与干部任免使用挂钩。对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河流污染综合治理任务导致流域污水直排现象长期存在、河道污染严重、断面水质明显恶化的,追究管理该河流的河长、河段长行政责任,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取消晋升资格和免职、撤职处理。各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流域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组织推行“河长”制,辖区内重点河流均设立 “河长”,由区(市)级领导担任,各区、市根据河流功能及河道污染防治工作需要,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制,将辖区河流的干流及支流分成若干具体河段,落实到乡镇、街道或政府相关部门,设立“河段长”,由乡镇(街道)或区(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河长制”实施范围为,纳入青岛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14-2016年)需重点治理的污染河流,具有良好生态功能需重点保护的河流,跨行政区域涉及相互影响的重点河流,以及设有省控断面纳入全省统一考核的河流。具体范围包括,海泊河及其支流昌乐河、杭州路河,李村河及其支流张村河等32条河流。各区、市应在实施“河长制”的河段明显位置设立标志牌,标注河(段)长姓名、职务、监督电话、主要目标任务等信息,并向媒体公布。

    去年我市在墨水河流域试点实施“河长制”管理,在改善墨水河水环境质量,确保墨水河流域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新闻延伸 城阳20家重点排污企业公开排污口请社会监督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王丽艳 通讯员 矫 超

    本报讯 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金岭八号路上的青岛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外墙北侧最近新开了一道小门,门里面就是这家企业的排污口,小门的一旁竖起一个绿色标牌,上面清楚地写明排污口编号、执行的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及允许排放限值、排放去向、监督举报电话等。据悉,今年起城阳环保分局全面启动了对部分国控、省控及污水排放量较大企业的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首批6家企业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另有10余家企业将在9月底前完成。

    今年城阳区确定了20家符合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要求的企业,按照要求,这些企业的排污口和采样点都要设置在厂界外,每个公开的排污口还要在醒目位置设置 “身份证”,即排污口标志牌,上面标明排污有关信息,让市民和环保执法人员可清楚地看到污染源排放情况,并可不受限制地进行水质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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