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4日讯 近日,网友在本网民生栏目发帖《原胶南珠山办事处什么时候房改?》:原胶南珠山办事处三四居委一直说要房改,但一直没有动静?不知道政府什么时候能房改,也好住上新房子?不知道现在房改是什么政策?三四间屋分两套多大的?如果有5间屋怎么分法?
近日,黄岛区委常委、副区长李红兵于民生在线网谈就以上问题做出答复,原文如下:
这位网友您好。珠山街道王戈庄三四居委已列入今年村居改造计划,现正在与开发企业进行洽谈,但因改造费用较高且没有补充用地,改造条件不成熟,没有签订协议,一旦与企业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将立即启动改造。
按照《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村居改造的实施意见》(青黄政发〔2013〕14号)规定,宅基地上是平房的补偿安置标准是:拆迁安置标准以改造村(居)合法的一个标准宅基地单位为基数,每个宅基地单位可安置总建筑面积不高于150平方米的两套多层楼房(其中无偿安置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楼房,按优惠价置换建筑面积20平方米的多层楼房,按照顾价购买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多层楼房)、或安置总建筑面积不高于160平方米的一套多层加一套高层楼房(其中无偿安置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楼房,按优惠价置换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楼房,按照顾价购买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高层楼房)、或安置总建筑面积不高于170平方米的两套高层楼房(其中无偿安置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楼房,按优惠价置换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高层楼房,按照顾价购买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高层楼房)”。
具体到三四居委的安置补偿政策,将在该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细化,三间四间及五间的补偿标准,会在安置补偿方案中具体制定,在拆迁前将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居民公示。(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