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城阳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分类救助标准再次提高,并增发低保老年人高龄补助。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900元提高到5040元。
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之外,城阳农村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上调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2160元 (18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680元(140元/人/月),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200元(100元/人/月)。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820元(735元/月)调整为9900元(825元/月)。
同时,低保老年人将开始领取高龄补贴。具体标准是,城阳城乡低保中80至89岁老人增发高龄补助每人每月120元,90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220元。此外,低保家庭有关专项生活补助,社会孤儿养育、节日补助、取暖补助、单亲家庭补助、独女家庭补助等将继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