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大沽河生态和水资源,青岛日前在大沽河流域划定了水源保护区范围,设定了环保“高压线”。
大沽河流域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两级。根据规定,在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违反规定使用农药、化肥,禁止倾倒、填埋、贮存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屠宰场。在一级保护区,除应满足二级保护区的规定外,还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从事畜牧业,从事种植业禁止使用农药、化肥,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水域内从事水产养殖业,禁止洗涤物品、游泳、行驶机动船、从事水上体育娱乐活动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目前,大沽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快速推进,重点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建设、农村污染集中治理、水源保护区建设、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5大类。其中,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治污项目中的重点,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污水治理与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模式,从根本上扭转部分河道污染严重的局面,努力恢复和改善河道的生态功能,显著改善全流域水质。
监测显示,2013年,大沽河干流5个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大沽河支流16个断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同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