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县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职责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着手启动整合市卫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工作,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此项工作涉及整合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组工作中,机构和职能调整涉及的工作人员,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划入新组建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组建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备主任、书记1名,副书记1名,副主任5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