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顺调查队获悉,《2013年安顺市城镇居民收支分析》报告日前出炉。报告显示,去年安顺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2.047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94万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2941万元。
低收入家庭和退休人员工资有较大增长
报告显示,去年安顺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拉动。
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城镇居民增收的主要原因。去年以来由于安顺市提高津贴费标准、部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进一步落实及部分企业增加工资等带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899万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的58.1%。
转移性收入增长在城镇居民增收因素中重要性更加凸现。低收入家庭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有较大增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4130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的20.2%。
去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18元,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0.6%,财产性收入比重偏小。人均经营净收入4323元,人占家庭总收入21.1%。
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66.7%
报告显示,去年人均消费支出1.2941万元,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66.7%。
在主要支出中,食品支出5005元,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为38.7%,衣着支出1252元,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852元,居住支出1251元,医疗保健支出952元,交通和通信支出1881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539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为11.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元。(安顺日报:陈明 杨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