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健身广场上的健身器械坏了谁来维修?昨日,记者从市北区体育局获悉,为了保证该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性,该区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办法》,将全区的全民健身设施纳入统一管理。该办法自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该区将公开招投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企业管理与维护全民健身设施,届时,全区开放式、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山头、小广场等城区公园的全民健身设施的安全巡检、器材维护与维修将由中标企业负责。
在市北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全民健身设施的产权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民健身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由具体归口单位负责,拥有全民健身设施的产权,并指定专人负责:城区社区、广场的全民健身设施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和维护;对配建在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小区的全民健身设施,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负责管理和维护;对配建在机关、学校、区域内山头公园的全民健身设施,由所在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此举将解决健身设施“管理难、维修难”的问题,杜绝设施维护的扯皮现象。
为了保证全民健身器械便民不扰民,市北区规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需征得所在区域内居民同意,位置需距离居民楼不少于8米;为保证使用的持续性和资金投入效益的最大化,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场地三年内不得有拆迁与改造规划;对已安装的全民健身设施因位置不合理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由使用单位报请区体育局同意后,可重新选择合理位置迁建。
该办法将持续至201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