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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上客不开发票被疑涉嫌偷税 零售业“习惯”遭拷问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1-02 15:46:41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讯 近日,青青岛社区内一位网友,吐槽了自己在岛城知名连锁零食店“座上客”购物时的遭遇。他表示,在自己去“座上客”购物的两年时间里,店家从未主动给过发票,只提供购物小票。而据他观察,“座上客”的其他连锁门店也存在类似的服务“恶习”。那么,零售行业交易时,仅出示购物小票而不给出发票的情况是否普遍存在,各家零售商又对此事作何答复呢?本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座上客”不给发票 买家闹心又伤心

    网友王先生(化名)在贴文中如此说道:“我去座上客消费两年多时间了,平均一个月会去买一次零食,有时多有时少,但就算买到一百多元的东西,他们也从没给过我发票,只给我机打小票。如果碰到心细或经常购买的顾客,会向他们索要发票,但多数都是为了抵停车费用。很多不常去购买的顾客,出商场时出具小票却无法抵停车费,往往还要再自己掏钱,为此我们觉得很闹心。”

王先生说起自己的经历,心里感觉很不舒服,他说道:“像丽达商场里的座上客规定,不满三十八元不能提供发票,差一分也不行。即使是给出发票了,也并不是给你购物等值的发票,而是不知从哪弄来的其他发票,仅供出门抵停车费使用。”王先生表示,这些细小的做法其实无伤大雅,但是总给人不好的感觉,他也曾买过其他地方的座上客零食,各家门店也都不主动提供发票,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多年了,他对座上客的经营服务相关部门是否在有效监管也产生了怀疑。

    

   岛城零售店多不开发票 店家被斥“钻空子”

    为了了解实际情况,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在岛城不同零食店购物过的市民。在青岛宁夏路上的来伊份零食店门口,记者询问了刚刚购物过的王小姐,问她是否得到了店家提供的发票,她表示:“刚才购物结账时,店员只给了我一个购物小票,并没有开出发票,我也没有索要。”

    刚从大尧附近一家个体零食店走出来的李先生说:“一般我也没有意识索要发票,店家也不太会主动给,但我没觉得这是什么大问题。”

    另外,在即墨路座上客消费过的买家孙先生,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说:“店家这样不主动提供发票的做法,可能有点儿忽悠人的意思,购物者不索要,店家就不主动给,这样做岂不是在钻消费者习惯的空子?”

    

    座上客自称“学超市” 来伊份无人应

    那么,岛城各大型连锁零食店,又对这样的情况怎么看呢?记者电话联系了座上客总部。当记者问及零食店是否主动出示购物发票时,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一般只开出写明购物条目的购物小票,但平时是不提供机打发票的,碰到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的,我们也会开出。”

    当记者问及这样的做法是否是在避税,对方表示:“这样的做法跟许多大型超市的类似,没有故意在逃税的意思,具体的要询问上级领导再做答复。”随后,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会及时就此事联系他们的管理部门,尽快给出答复,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得到其应允的相关答复。

    记者又电话联系了来伊份方面,多次致电始终无人接听。

   国税规定“发票必开”  不提供者可被投诉

    据观察,与“座上客”类似不主动提供发票的商家还有不少,而这样的行为也为许多消费者所斥。采访中,许多消费者指出,商家不主动提供发票,多多少少会令人感到不悦,长期进店消费更会累积这样的负面情绪,对商家的形象与未来经营都是得不偿失的。

    而就此问题,也有不少媒体进行过采访报道,据济南时报相关报道称,按照山东省国税部门的相关规定,凡从事商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数额超过十元的,无论购货方索要与否,必须开具发票。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表示:“这是山东省级国税的硬性规定,任何商家都不能例外。对于不主动开发票的商家,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但是,不开发票不等于不纳税。发票只是税收征管的工具之一,并不是唯一的方式。随着信息化手段逐步提高,国税部门可以通过直接调阅商家收款系统录入的金额来查账,并不完全依赖发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商家不开发票的行为与逃税联系在一起。”

    就此,本网记者也特地咨询了青岛市工商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贺科长表示:“对于购物中产生的发票问题,商家有义务需要在购物时主动提供相关发票,而消费者也有权利索要发票,作为购买凭证。如果遇到商家不予提供发票的,消费者可以联系税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青岛新闻网记者)

    【原帖回顾】座上客涉嫌偷税漏税 从不主动给发票 38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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