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出台《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重大节假日廉政短信提醒制度(试行)》,在重大节假日前夕,以“三覆盖”的方式,统一制作和发送廉政短信,对党员干部等开展廉政提醒活动。
短信发送时间覆盖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所有法定重大节假日,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每一个节假日都能收到温馨提醒和宣传教育。廉政短信提醒的主要对象包括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在职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提醒的人员。采取分级转发方式,省纪委监察厅群发到各市(州)和归口管理单位,再逐级转发,层层确认,保障每位被提醒对象都能收到。
廉政短信提醒将给广大党员干部送去节日祝福、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成为了随身携带的“小警钟”。(记者 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