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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保障专题网谈实录(图)

来源: 2013-09-05 17:28:11字号:TT

    青岛新闻网9月5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新闻网举办住房保障专题网谈。特别邀请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7个相关单位围绕我市住房保障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以下为本次网谈实录:

    wx2010 陈局长您好!

    请问经适房打分是以区里为准还是市里为准?我的分数为什么会出现区里和最后入围分数不一致,这个是怎么回事呢?能否给解答一下?

    谢谢!

    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采取综合排序计分方式,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的相关规定,计分包含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为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状况(占35分)、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占35分)、人口状况(占20分)及收入状况(占10分)四项,分值合计100分;附加分为依申请家庭取得登记资格时间进行加分,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在按夫妻双方年龄状况计分时,因平均年龄计算到“日”,因此申请家庭的得分每天都会略有增加(年龄状况计分为满分的除外),申请家庭最终得分以销售公告公布的计分日为准,并通过在电视台举办的计分仪式统一计分得出,你如对家庭得分有疑问,可在下线后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2681116咨询落实。

    留言板 请问一下,报道上说政府拟调整经适房的价格,是今年就开始实施吗?假如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话是不是不合理啊,这些都是几年前就以低价成交的地块,我们普通老百姓收入本身就很低,自经适房打分以来我们这些处于低分的群体很难入围,在调价的话对老百姓的伤害是最大的。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目前,市区现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仍然执行2008年确定的价格标准,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已低于建设成本,出现了“倒挂”现象。对此,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待充分调研论证后将形成具体意见。

    留言板 个人收入是否加上公积金的数额?假如我的工资收入扣除社保后剩余2000,我的公积金数额单位和个人加起来是300。那么我的收入是按2000算还是2300算?

    青岛市民政局 您好!个人收入不加公积金的金额,您的收入应按2000元计算。谢谢!

    留言板 各位领导:

    你们好!

    有两个问题想咨询各位领导:

    1、军人家庭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具体:男方在青岛部队服役,女方有正式工作,孩子尚小。目前无房,部队也没有分配住房。我和老公都是青岛出生并长大,具有青岛户口。男方目前户口应该在部队里。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收入符合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2、青岛市北区5年将改造1111栋危旧房,请问嘉善路38号(50中学对面四栋筒子楼)有无改造计划?这些1111户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三、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如符合部队退伍后可随来信人落户青岛市区的规定,视同具有青岛市区常住户口。您可于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相应的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

    rainbowsu123 领导好!请问今年购买限价商品房可否将个人公积金余额转首付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为3成,还是2成?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根据现行规定,购买限价商品房不能够用于公积金转账交付首付款。职工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职工取得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可申请提取转账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目前我市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留言板 你好陈局长,

    远东海岸华府业主已经入住半年,请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该项目具备办证要求吗?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经查,海岸华府项目位于李沧区沔阳路1号,系青 岛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与远东公司联系,因该项目超容积率建设,现正 在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在以上手续尚未办理完结的情况下,该项目暂不具备办理房 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我局已督促远东公司加快办理进度,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以便早日 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福临万家二期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房产证?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经查,福临万家项目位于李沧区青山路265号,系 青岛晟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与晟业公司联系,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补缴土地 出让金手续,在以上手续尚未办理完结的情况下,该项目暂不具备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 条件。我局已督促晟业公司加紧办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以便早日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 权证。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瑞海馨园项目何时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经查,瑞海馨园项目位于市北区瑞海北路7号,系 青岛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与城投公司联系,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综合验 收手续,在以上手续尚未办理完结的情况下,该项目暂不具备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 。我局已督促城投公司加紧办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以便早日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谢谢您的参与。

   

    yiran 你好,请问:

    1、近期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新的政策出台?

    2、听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要调整,是真的吗?调整的话,会怎样调整?

    谢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调整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我市公积金的管理运作部门,会根据我市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业务政策调整建议,提报管理委员会审议。请您密切关注。

    边路快马 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廉租房?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么?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市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您对照以上条件,如符合条件可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留言板 请问领导,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房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目前我市限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商品房贷款政策一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5年期以内的年利率为4%,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4.5%。

    留言板 一、最近有传言说海底隧道要取消收费,是真的么?

    二、跨海大桥收费太高,能否减免?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按照政府部门职能分工,高速公路收费的职责属于物价部门,不属于我局的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市物价局反映!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0532sea 领导你好我是株洲路一家大型合资通讯企业员工,公司今年扣缴公积金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前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按个人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奖金),请问是否应补缴以前年度的公积金差额,应补缴几年的公积金差额?谢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可以补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您就职的单位未按规定给您缴存公积金,您可到公积金账户所属公积金管理处进行投诉。如您还有何不清楚的问题,可拨打0532-83096732电话咨询。

    留言板 东李世博园片区山水雅居房产证至今7,8年了还没下来,请问什么时间能办下证来?该小区入住率也不低,至今还未供暖,眼看冬季就要到来,今冬能不能通上暖气,让老百姓过个温暖的冬天?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山水雅居项目属李沧东部违法建筑范围内,该项目现尚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暂不符合登记办证条件,具体建设手续补办进度请您与建房单位联系。同时建议您今后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查看售房单位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您所购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请您千万不要购买,以免给您带来经济损失。对于该小区供暖问题,建议您向李沧区政府反映,争取早日解决。

    留言板 我想问一下,家里装修房屋,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嘉宾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装修房屋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留言板 嘉宾们,好!按照现有的申购标准,绝大多数家庭是无力承担全款购房的,但是他们当中相当一部人也无法贷款,为什么不能让这些申购人的亲属为其贷款吗?每次申购上又放弃的,基本是这种情况!住有所居就这么难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贷款问题属于金融部门的职责范围,我们也将积极向金融部门反映您的问题,建议您也向金融部门咨询相关贷款政策!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木子哥 领导好 普通公寓房(土地使用证是70年)购买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购买普通公寓房后是否能把公积金提出来呢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如果您购买的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申贷条件,且该项目已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留言板 领导你好!第一次房改时,我们没分到公房的教师,政府答应要给住房一次性补贴以示公平。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原四方区的小学教师,住房一次性补贴到现在还没到手。请问:这是不是政府失信?什么时间可以发给我们?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1998〕210号)及《青岛市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青房委发〔1998〕1号)“凡在市级及市内四区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干部职工没有住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均应享受住房补贴”的规定,按照同级财政负担的原则,您所在单位系市北区区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而区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住房补贴计发工作按规定应按照市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政策执行。经了解,目前市北区区级拨款单位尚未启动住房补贴计发工作。因此,您的住房补贴计发事宜可直接咨询市北区政府。

    青岛红红 福临万家265号经济适用房已经交房一年了,请问什么时间办房产证。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经查,李沧区青山路265号福临万家项目由青岛晟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与晟业公司联系,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待开发企业完善补交手续,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抓紧为其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我局已督促晟业公司加紧办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以便早日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继承的人是不是也需要有满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果不是,比如说,一个80多岁的老人,买了经济适用房,当他不在世的时候,儿孙继承,但儿孙家财甚厚,远远不附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而社会上还有很多人排队等着购买经济适用房,这种情况下,作为管理机构,咱们如何处理。目前的办法是不是鼓励一些家庭通过年长者买经济适用房来套利,如果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国家会不会出台相关政策堵住这一漏洞?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按照相关法律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房屋继承后,上市交易起始时间仍按照原房屋首次登记时间起算,满5年需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留言板 我想问一下,个人房屋装修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房屋装修不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

    留言板 瑞海馨园交房2个多月了,何时能通上公交车,谢谢!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民,您好。

    你提问的瑞海馨园小区属于城投置地土地一级开发,其周边配套由城投置地公司负责,经与该公司对接,目前周边现有761路公交车开通,后续随着周边路网的不断完善,还将有其他公交线路通达。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自由职业者的公积金如何办理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能提供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自由职业人员提供的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应为个人缴纳、银行代收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社局指定代理公司代收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上一年度本市纳税证明,信用良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专用账户,缴存、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

    留言板 请问瑞海馨园和保利香槟国际保障房的交通问题怎么解决?什么时候能通公交车?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交通配套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滨海新区的交通配套,尽快解决保障房的交通出行问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留言板 我们小区今年说要统一供暖,但是暖气初装费由业主来承担,国家不是在01年就取消以任何名目收取暖气初装费,为什么青岛还没执行?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市政公用局的工作职责,建议您向市政公用局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留言板 您好,

    四方区粮油批发市场对面-四流南路143号筒子楼,建于上世纪60年代,有300多户居民,平均每户面积不足20平方米,没有独立卫生间、没有下水管道、楼体破旧,多栋楼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且至今未进行自来水、电表一户一表改造,日常生活非常不便,此处居民怨声载道;请问四流南路143号筒子楼何时能进行改造或者拆迁?请政府帮助这片区域的居民解决下实际的居住困难,逐步切实实现缩小南北差距的城市改革一体化!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朋友您好!

    经了解,四流南路143号已列入我市危旧房改造计划中,但是未列入2013年房屋征收计划,目前市北区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待具备条件将适时启动改造工作。谢谢。

    留言板 山水雅居小区房产证迟迟下不来,每次领导在线访谈完了,都说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到现在也没有下落。请领导们帮忙解决,多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山水雅居项目属李沧东部违法建筑范围内,该项目现尚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建设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购房人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对该项目的上述建设手续补办进度,请您与建房单位联系。同时建议您今后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查看售房单位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您所购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请您千万不要购买,以免给您带来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留言板 近年来,青岛的保障房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圆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有良居的梦想,在此感谢市委市政府。但是,部分申购者拿到准购资格后因为年龄、收入等原因,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丧失了购买保障房的机会。建议青岛市能够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增加保障房申购者直系亲属(如子女、兄妹等)作为共同产权人贷款购买保障房,让拿到准购资格的家庭不留遗憾。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人员。依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申请家庭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购房合同中除主申请人外,还可要求增加其他申请家庭成员,金融机构依据购房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liuhao56 陈局长你好,我是李沧区的,我家申请经济适用5月底递交的申请,想问下什么时候能拿到选房通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登记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按相关规定要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审核期为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75个工作日。您可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查询审核进度,或通过青岛住房保障网()查询。

    留言板 李沧区东城水岸小区已经交房两年了,还不能办理房产证。请问:

    1、得拖到什么时候?开发商欠配套费,政府已经强制执行,执行怎么样了?

    2、还有就是小区村民不满安置房规划变更,不知拖到何时,能否商品房单独办理房产证?

    3、无房产证不能落户,能否公安局协调先落户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前期有一部分业主已经落户,最近说又不能落了,请公安局领导关注帮忙解决此事。

    青岛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2010年,我市对市内户口迁移进行了规范,公民因购房、分房等需要到实际居住地生活居住的,凭《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但若是居民因拆迁而合法安置的房屋,因故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其购买(或保留)产权协议、拆迁安置协议及复印件、交款发票(或收据)及复印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落户,房屋权属有争议的除外。网友您好!根据我市户口迁移规定,公民因购房、分房等需要到实际居住地生活居住的,凭《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但若是居民因拆迁而合法安置的房屋,因故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其购买(或保留)产权协议、拆迁安置协议及复印件、交款发票(或收据)及复印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落户。房屋权属有争议的除外。

    留言板 请问公积金联名卡如何办理,单位只提供只有公积金账户没有公积金联名卡,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如您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在申贷时直接申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民政局是全市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也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同志的联系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职能,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力争取得成效。

    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反映,我市目前有68家养老服务机构未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对这一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认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经过积极协调,已有60家养老机构办理了工业用电价格转民用电价格的相关手续,并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它8家养老机构因线路问题,正在积极办理。如,四方福彩老年公寓每年可节约经费5余万元。

    对李群书记来市民政局调研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时梳理出的6个问题,市委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市民政局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落实方案。并进行了责任分解,限定整改时限,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调度,加大有关部门协调对接的力度,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留言板 你好,

    请问杭州路78号灯具市场片区是否和专汽片区捆绑改造?或者有其他规划吗?谢谢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您好。

    经了解,杭州路灯具市场78号目前没有房屋征收计划。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坚持把“边学边改”、“ 边查边改”贯穿始终,注重在学习中查找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改进工作,真正抓住要害,有的放矢,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培新和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进社区、结对子,全局160余名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上门服务;以我局“第一书记”活动所在的黄岛区王台镇崖逄村为依托,42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42户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把“接地气、连民心”活动推向深入。针对各区市和有关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从8月10日开始,陈培新局长带机关业务处室,重点围绕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建设、房产证办理等20几个问题,先后赴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即墨等进行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为全局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机关处室和窗口服务单位注重提高对企业服务质量,连续五年实行企业联络员“一对一”服务制度,成立了“企业之家”,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及时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深入开展“情系民生、阳光房地”品牌创建和在窗口服务单位广泛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月”活动,主动进社区、进企业,入户走访,上门服务,解决群众登记办证等问题,很受群众欢迎。8月24日,局党委利用“企业超市”的形式,邀请全市企业进行座谈,深入征求我局在为企业服务态度、效率、效果以及需要继续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受到广泛好评。结合全局正在开展的“让群众顺心、让企业宽心、让区市放心”的“三心”服务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在调查研究中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9位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分别联系1-2个联系点,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在与基层和群众面对面交谈中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各分局和局直单位的领导也按照要求广泛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这一系列服务活动,积极听取和吸纳大家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让“决策接地气”、“服务接地气”、“行为接地气”,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留言板 现在最低收入都提高了,限价房人均还是2700多,是不是不大公平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目前我市执行的保障性住房收入线标准是依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确定的。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2014-2016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规划期内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并综合考虑居民住房现状、住房需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加快改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留言板 本人为母亲代办房产证,母亲王春芳,为李沧楼山后村拆迁户,回迁地址唐山路87号401户,到李沧住房交易中心办房产证,办理者因用于办理房产证联购房单位处母亲名字王春芳,不清楚,不予以办理,让我去开发商和楼山拆迁办,去了楼山拆迁办又让我去开具发票单位的舜华实业公司换发票或让舜华签个字盖上章,去了舜华,舜华不与个人打交道,让我再去找拆迁办,他们与拆迁办交设。相关部门互相推,不给予办理。

    本人认为,房屋搬迁安置协议上,房屋产权人及安置房屋地点都明确写明,且与用于办理房产证联地址一致,且我们持有的是此发票的第四联,前三联相关部门应持有,应该能查出出具证明。如需要我们到相关部门,请明确告知应该去哪个部门,不要让我们被踢皮球似的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来回跑。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首先对您没能及时、便捷办理房地产权证而带来的麻烦表示歉意。请您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下线后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或请您携带相关办证材料,与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李沧交易处(电话:87632119)联系,我们尽快帮您协调相关部门,待手续完善后,我们会尽快为您办理房地产权证。

    留言板 请问嘉宾,2013年第一批经适房的户型90%以上都是套一户型,这样的户型对三口之家来说很不好安排居住,今后的经适房是否还是保持此比例,能否偏重套二房的比例,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根据相关政策,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我市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5平方米以内。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面积不大、功能齐全的目标。

    留言板 欢乐滨海城保障房配套学校什么时候建成,哪年开始招生?如果不是公办小学,而是贵族学校,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如何就近入学?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您好。

    你所提问的欢乐滨海城片区由城投置地公司负责土地一级开发。该片区规划有一所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由城投置地公司负责建设,建成后由政府回收,办理公办学校。目前,学校建设正在进行学校单体方案报批阶段。谢谢。

    留言板 打分规则不公平,年轻人是永远不可能申请到经济房的。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   近年来,为更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下一步,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逐步得到解决。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与工作推进相结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在惠民生、办实事方面出台了许多新举措。

    适应全域统筹进程加快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全面建成了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并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将有就业愿望和就业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实现了城乡就业政策的无缝对接,基本建成全市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政策调整后,我市约有10万名城乡劳动者享受到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政策扶持。

    为减轻群众负担,降低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下调50%,将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低至1%,个人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经测算,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后,今年全年将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减负约7亿元。

    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了为民办事效率。将所有的经办业务全部下放窗口,打破部门界限,对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进行整合,缩短了办理流程。比如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中,由原来市、区、街多层级审核简化为一次性审核办理,经办时间由40个工作日减少为15天左右,提速一倍以上。在自谋职业扶持金审核业务中,由3次审核调整为一次性审核办理,实现提速30%。

    留言板 领导您好

    2013年的第一批次的经适房,已经结束了,对于我们这些没有选上自己何时的人来说,多少有点遗憾,只能寄希望于今年第二批次的项目,请问今年第二批次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地块,哪些项目,大约什么时间能公示?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青岛房地资源网()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留言板 你好,陈局长我想问一下,下半年的保障性住房在什么位置,大约有多少,具体什么时间能公示?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青岛房地资源网()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b75677487 我在白沙河买了限价房,但是开发商告诉我限价房不能用公积金付首付,只有经济适用房才行,为什么啊?都是保障房为什么待遇不一样啊,希望能尽快出台便民政策能让公积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于经适房与限价商品房在申购标准上有所不同,目前青岛市只针对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出台了可申请提取转账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希望您能够理解。

    b75677487 我在白沙河买了限价房,但是开发商告诉我限价房不能用公积金付首付,只有经济适用房才行,为什么啊?都是保障房为什么待遇不一样啊,希望能尽快出台便民政策能让公积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于经适房与限价商品房在申购标准上有所不同,目前青岛市只针对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出台了可申请提取转账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希望您能够理解。

    

    留言板 陈局长好 请问青岛是否会执行房产税 什么时候执行呢?希望给个答复 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议您向市地税局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留言板 陈局长您好!

    我去年提交了资料,然后每个月基本上都打电话问办理进度,可是每次都说正在办理。今年第一批保障房出来之前我才知道街道办根本就没上交我提交的材料,导致我现在失去买保证房的机会。

    请问这是谁的错?应该怎么处理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登记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资格审核期为75个工作日。按相关规定要求,若您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有关部门将在7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你反映的问题,下线后你可与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市住房保障中心进一步反映,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你也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电话(82681116)直接与我们联系。

    留言板 陈局长您好!

    我去年10月份提交了资料,然后每个月基本上都打电话问办理进度,可是每次都说正在办理。今年第一批保障房出来之前我才知道街道办根本就没上交我提交的材料,导致我现在失去买保障房的机会。

    请问这是谁的错?应该怎么处理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购房资格登记为日常登记受理方式,资格审核期为75个工作日。按相关规定要求,若您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有关部门将在7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你反映的问题,下线后你可与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市住房保障中心进一步反映,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你也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电话(82681116)直接与我们联系。

    留言板 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多了,家里经济条件限制没有买房子一直在外租房住。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可是今年房源出来,我们60多分报了最偏远的城阳,还是没戏。想换成限价房,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不可以换申请限价房的手续简化一些? 因为撤销经适房申购,重新准备申购限价房,光审批就得好几月。。。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6号)的有关规定,持有《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能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购房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变更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需按规定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变更《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手续后方可申购限价商品住房。如您需变更保障性住房申请类型,请您尽快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以免错过下一批次的申购。

    留言板 您好

    我们是大龄人员,家属于鞍北片,原有个20平左右的小房子,人均不足13平。但环境已经无法能正常居住,近2年一直在申请经济房,由于还有个房子,分数一直达不到,我们是真心需要房子,改善下条件,依然这样下去,新人每年增加,等我们退休也不能申请上的,能否为我们这样条件的人员考虑下,几次申请不上的能否有个照顾?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且申请家庭自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之日起,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从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申请家庭合理选择申购项目,在一定的轮候期内均能购买到合适的住房。近年来,为更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下一步,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逐步得到解决。

    留言板 瑞海景园项目什么时候能通公交车?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民,您好。

    你提问的瑞海馨园小区属于城投置地土地一级开发,其周边配套由城投置地公司负责,经与该公司对接,目前周边现有761路公交车开通,后续随着周边路网的不断完善,还将有其他公交线路

    通达。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市北依山半岛小区正门何时能开放?房产证何时能办出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该项目由青岛瑞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瑞城公司存在超容积率建设问题,正在我局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我局已督促瑞城公司,要求其尽快缴纳土地出让金。待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即可为该项目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并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花木通幽 家里没有老人打分较低的家庭岂不是永远没有希望入围了?分数低的城阳区房源交通都没有,买了也住不起。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从计分规则来看,年龄不是唯一的计分依据,影响家庭得分的还有住房、家庭人口和家庭月收入。同时,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布较为广泛,不同分数段的申请家庭在合理选择申购项目的情况下,一般可成功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同时,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阳、黄岛等区域得到快速发展,各项配套设施将进一步完善,交通条件将更为便利,基本可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留言板 三年前我买了一套65平方的经济适用房,可是随着孩子的长大,今年20岁了,想准备再买一套小房给她结婚好住。但是听住房保障中心的总工程师讲,买了经济适用房再买商品房就要退出经济适用房,而且也不能接受父母的赠与房子和继承房子,否则就要退出经济适用房。虽然我们一家三口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孩子结婚后又会多两口人,一家五口住这65平方的房子是不是显得太小点和拥挤了,这样的政策我个人感觉不太合适。另外申请了经济适用房连我的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力也剥夺了,这样做感觉就更不合适了。请领导们给解释解释吧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

    留言板

    局长您好:

    按照住房保障中心徐总工程师的观点,买了经济适用房就不能接受任何房产的赠与和继承,也不能再买商品房,否则就要退出经济适用房,不知这样的政策通过青岛人大的讨论通过了?请局长百忙中给回答。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

    留言板 请问金海山庄已经交房快一年半了,听说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请问什么时候能办理房产证?很多人的孩子需要户口和房产证来办理入学和入园。请陈局长给过问一下,催促催促。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该项目因房屋实测面积问题,开发建设单位正在完善相关实测手续。我局已督促该开发企业,抓紧时间办理房屋实测面积手续,预计将于今年11月份左右,该项目将具备办证条件。

    留言板 领导好,我们是福临万家的居民,早就听说青山路要打通,可是4、5年过去了一点动静也没有。如果青山路打通,大家可以直接走万年泉路、重庆南路、台柳路等,现在我们出行非走黑龙江路,堵得很,走别的路都要绕很远的道,请问领导青山路何时打通呀?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民,您好。

    经与李沧区建管局对接,青山路打通需结合周边开发项目一并实施。近期,青山路北侧的规划四号线已打通,可缓解周边交通压力,加强三零八国道与李村的交通连接。

    shaoyupeng 又担心将来政策主要是廉租房,是否将来能够多点经适房(非限价房)。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我市加大了住房保障工作力度,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多种方式,逐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使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保障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今后我市将逐步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规模,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筹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实现“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变;“有住房”向“有房住”转变。

    留言板 请问领导,我们有小房子的居民,分数很低,刚60出头,按分数永远没机会要到经适房,但是经济确实有困难,孩子都25、6岁了怎么办啊,像我们这样的应该不在少数吧,下一步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为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进一步体现困难优先的分配原则,我市于2012年9月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将市区(市辖区和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中的公开摇号方式调整为综合计分排序方式。综合计分排序方式全面考虑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收入、年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反映申购家庭的困难程度。   从前几次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综合计分方式较科学、全面地反映了申购家庭应保障程度,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获得了广大申购家庭的支持和理解。同时,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布较为广泛,不同分数段的申请家庭在合理选择申购项目的情况下,一般可成功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数量逐步增加,我市将逐步提升保障水平,让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将有越来越多地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保障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打死也修不好 我所说的泰兴路小区在山东路与江西路交界处,十字路口的其他三个方向分别是巴黎春天广场、401医院大楼、金羚置业江山帝景,只有这个西北向是一小片80年代初建成的小区,内有邮电局宿舍、商业局宿舍、纺织工学院宿舍等几栋楼。而四五年前旁边泰州路上不临街(我是指山东路)的同为80年代建成的亢家庄小区拆迁,现在已经建成了高层小区。几年前报纸上曾经登过一个小豆腐块的新闻,说是已将江西北以西山东路以西列入拆迁范围,后来又没了下文。

    请问近期这片小区里有拆迁的计划吗?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民,您好。

    经了解,该片小区目前没有征收计划。谢谢您的提问。

    寒江一钓徒 我是青山绿水小区居民,我父母、老婆孩子和我都住在这个小区(是买的房),我和我父母都不是青岛户口,但我老婆孩子是青岛户口,户籍地在市南。请问我这个情况能给老人在青岛办理老年证吗?

    青岛市民政局 嘉宾,您好!您可以在青岛为老人办理老年证,请您家老人携带身份证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居住地区或市老龄办办理即可。谢谢!

    留言板 在李沧区巨峰路34号的百通星园,有经济适用房不少都对外出租。没单位管。希望严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购房人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前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感谢您提供相关信息,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违规租赁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也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经济适用住房使用问题,使保障性住房真正用于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留言板 陈局,您好。房价升高,首贷利率升高,网上信息说:青岛入全国房价工资比值最高前十名。对于不能买房的青岛百姓只能租房,可是房租在无约束无凭据的增长,是否能制定和出台一定的政策,给租房市场租客与户主双重权益和约束?期待您的回复。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房屋租赁指导租金”问题。房屋租赁指导租金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租金价格水平,按照一定的调控方向和调控目标制定的房屋租赁指导价格。其意义一方面是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即通过指导租金提供市场价格信息,使投资和租赁行为相对更理性,并且可以平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让资者更明确的在房地产买卖与租赁之间进行事性选择,同时也对维护社会公正、减少租赁纠纷、避免房地产资源的浪费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 房屋租金指导价格必须要以市场已发生的价格为基础,因为如果脱离了市场,就会成为无本之木,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房屋租赁指导价格的出台,需要有大量已发生的租赁成交价格为基础和铺垫。另外,指导租金不是限制价格,也不是标准价格,市场租金可以根据指导租金上下浮动。指导租金的作用既有利于稳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促进成交、繁荣市场 ,也对稳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以至整个房地产市场有积极的作用,更有利于保护租赁双方的利益。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留言板 为什么给年轻人打分就那么低?新婚夫妇马上就面临着有宝宝的问题,孩子小还行,大点上学了,没房子住怎么弄?孩子连个自己的空间都没有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年龄分并不是唯一计分标准。从前几次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布较为广泛,不同分数段的申请家庭在合理选择申购项目的情况下,一般可成功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如果合理选择申购项目,得分较低的家庭也能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留言板 父母住某小区一楼,楼下地下室被出租住人,租户每天整个白天在屋内烧煤炉做东西再出去卖,油烟时常倒灌进父母房内,气味呛人,大夏天老人不敢开窗,苦不堪言。并且地下室没有下水管道,租户在院内屎尿乱倒,环境搞得极差。找租户和4楼房东理论,爱搭不理。

    上网搜索查看相关情况,以下为新闻链接:

    青岛市房 地 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于凤树通过在线问政,与市民交流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有市民说,购买了某小区的两处地下室,改造后对外出租,前些天接到通知地下屋不能出租住人,想了解相关具体规定。

    对此,于凤树介绍,根据《商品房屋 租赁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地下屋虽然可以出租,但不能出租用于住人。”于凤树说,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8月8日打12345热线投诉,至今未有答复。

    8月30日再打12345投诉,被告知区 政 府和房 产 交 易 中心出现了推诿扯皮,已作为扯皮件上报。

    至今9月5日,没有下文,究竟谁来负责?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本条规定所指的住房,是可以供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屋。您父母所住小区一楼楼下的地下室需先确定其使用性质,之后根据该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依法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您提供具体的房屋地址,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将尽快到现场调查。感谢您的参与,谢谢!

    bye99 父母住某小区一楼,楼下地下室被出租住人,租户每天整个白天在屋内烧煤炉做东西再出去卖,油烟时常倒灌进父母房内,气味呛人,大夏天老人不敢开窗,苦不堪言。并且地下室没有下水管道,租户在院内屎尿乱倒,环境搞得极差。找租户和4楼房东理论,爱搭不理。

    后上网搜索查看相关情况,以下为新闻链接:

    青岛市房 地 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于凤树通过在线问政,与市民交流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有市民说,购买了某小区的两处地下室,改造后对外出租,前些天接到通知地下屋不能出租住人,想了解相关具体规定。

    对此,于凤树介绍,根据《商品房屋 租赁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地下屋虽然可以出租,但不能出租用于住人。”于凤树说,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8月8日打12345投诉,至今未有答复。

    8月30日再投诉,被告知区 政 府和房 产 交 易 中心出现了推诿扯皮,已作为扯皮件上报。

    至今9月5日,没有答复。

    此事法规明确,以前的政府处置也明确,现在为什么就没有办法明确了?

    扯皮的事项需要达到什么样的层次才能处理?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本条规定所指的住房,是可以供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屋。您父母所住小区一楼楼下的地下室需先确定其使用性质,之后根据该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依法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您提供具体的房屋地址,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将尽快到现场调查。感谢您的参与,谢谢!

    dbailx 我们结婚7年啦,孩子今年上小学了,一直挤在老人家,今年第一批房子价格低的都在82分+,请问领导今年还会有第二批房子吗?啥时间能开始销售呀,现在真是急需解决这个问题,孩子大了,总挤在老人家,真不合适。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青岛房地资源网()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留言板 陈局长您好之前看到报道有些不符合条件取得经适房后被收回后的经适房去向···经适房到5年后过户给持有经适房资格正的是否好办手续?有些老人年龄相对较大,购到经适房不足五年能否过户给子女···建议经适房5年内不得继承,应售给符合条件的。这次申请经适房报道有1·4万多户实际申购1万多,统计是否准确!!今后几年还有多少套经适房推出···最终低分者能否申购到经适房 每个房源都需要80分以上才能入围 建议一次性多推出些房源都有选择性 不然高分者都在挑而低分者只能凑热闹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

    留言板 你好领导 我是城阳一家大型合资企业在员工 公司缴纳公积金的基数一直是按照个人基本工资在缴纳(不包括加班费 奖金等)不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缴纳 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如不合法怎么样让公司补缴公积金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您反映的所在单位仅按照职工个人基本工资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此种情形的维权需您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您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收入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进行投诉,我中心将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维护您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留言板 陈局长:您好。我们是一个土地整理单位,所属地块属于老企业搬迁片区的其他企业,根据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领导小组青湾企发【2010】7号文件第五条保障房配建,确定为老企业搬迁片区的拆迁企业、其他非搬迁企业和单位按照2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目前保障中心暂不执行此文件,导致市内很多老企业片区搬迁无法进行,特请求国土局能执行该文件,使拆迁片区内的搬迁和非搬迁企业按照文件2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青岛市老企业搬迁进程。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为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我市自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筹工作的通知》,列入搬迁计划的老城区搬迁企业,执行25%的配建比例,而一般国有企业,执行45%的配建比例。

    留言板 请问,山水雅居小区房产证何时能办下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山水雅居项目属李沧东部违法建筑范围内,该项目现尚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建设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购房人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对该项目的上述建设手续补办进度,请您与建房单位联系。同时建议您今后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查看售房单位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您所购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手续,请您千万不要购买,以免给您带来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留言板 局长,我是瑞昌路三角地的居民,三角地何时拆迁?不是说列入今年下半年计划了吗,怎么一点消息也没有啊,顺昌路现在已开始行动了,我们是真着急啊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您好。

    经了解,瑞昌路三角地项目已列入危旧房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论证等相关工作。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廉租房已领取了近三年补贴了,仅有的那点补贴,租来的房子没有任何家的感觉,还时不时要被房东退房,重租,再退…………从女儿小学到现在的女儿初中,真的不知何时可以真正将房子分下来,房虽不大,但我和女儿至少会有个家的感觉。期盼中~~~~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通过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为逐步满足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求,近几年我市加大了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目前市内三区规划建设的廉租住房建设总量,已满足登记且符合条件家庭的数量。待这些房源全部建成后,目前已登记符合条件且有意向配租的家庭,将基本能够实现廉租住房实物应配尽配。按照属地化配租的原则,今年市北区已组织开展1200多套廉租住房房源配租工作,基本能够满足本区保障家庭实物配租的需求。今后其他区也将结合本区房源建设和竣工情况,陆续开展实物配租工作,届时您反映的问题将逐步予以解决。

    留言板 我来青岛上大学的时候就把户口迁到学校了,有4年,毕业留青工作一年,现在户口是单位的集体户。那我算不算拥有青岛常住户口满5年?

    青岛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您迁入青岛市并在公安机关办理了户口迁入登记之日起,即具有了青岛市常住户口。

    留言板 该小区交房一年多了,房产证一直不予办理,去年反馈要求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到现在都未解决,请问何故?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福临万家项目由于实测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由于目前开发商尚未向我局申请补缴上述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因而暂时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待开发商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依法尽快为住户办理相关手续。

    留言板 尊敬的领导:请问廉租房补贴已领取好久了,就是分不到房子,看见身边同样条件,甚至比自己还好的条件的人,都分到了廉租房,真的很羡慕,我的廉租房何时可以分下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通过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为逐步满足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求,近几年我市加大了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目前市内三区规划建设的廉租住房建设总量,已满足登记且符合条件家庭的数量。待这些房源全部建成后,目前已登记符合条件且有意向配租的家庭,将基本能够实现廉租住房实物应配尽配。按照属地化配租的原则,今年市北区已组织开展1200多套廉租住房房源配租工作,基本能够满足本区保障家庭实物配租的需求。今后其他区也将结合本区房源建设和竣工情况,陆续开展实物配租工作,届时您反映的问题将逐步予以解决。

    dongtiansd 请问,福林万家二期的房产证何时能够办理。假如开发商迟迟不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会一直拖延下去,而不能够办理房产证?我们业主想着急办理,到底该跟哪个部门反映,哪个部门能够推进该事项?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福临万家项目由于实测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由于目前开发商尚未向我局申请补缴上述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因而暂时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待开发商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依法尽快为住户办理相关手续。

    留言板 领导好

    我想问一下,经济适用房在选限价房时,还需要换证吗?经济适用房都满足限价房的要求,希望能不换证直接选,还有公租房的要求也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一样的话,希望都是通用的,我是年轻人,经济适用房分数很低,没有房子女方又不让举行婚礼,商品房实在买不起,希望领导能把这三证通用,我们的机会还大一点。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6号)的有关规定,持有《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能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购房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变更申购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需按规定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变更《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手续后方可申购限价商品住房。我们将会同街道、区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参与审批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审批时间,方便市民办理相关手续。

    berlin2009 请相关部门认真对待该问题!!扎实学习群众路线,切实为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福临万家二期265号有1800余套经济适用房和大量限价房等保障房。根据保障房的性质,政府在楼盘规划审批、建设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都应该参与,现在业主已经入住16个月,契税都已经交了,可以说就房产证之前,作为业主,该交的钱全交了,如果不能办房产证,房产是否能够确权?是否能够征收契税?至于开发商还有那些费用没交,那不是业主的责任,那是开发商和政府部门的责任,在规划、验收和监督环节存在漏洞和渎职,这是必然的。因为作为业主,我们买的是政府的房子,我们的义务全都履行了,不能因为相关部门的失误和错误,让全体业主来理单!什么是群众路线?什么是科学发展?什么是和谐社会?至于开放商交不交钱,跟我们能不能办房产证没有直接关系?领导们,你们觉得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福临万家项目由于实测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由于目前开发商尚未向我局申请补缴上述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因而暂时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待开发商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依法尽快为住户办理相关手续。

    小色鑫 请问,福林万家二期的房产证何时能够办理。去年就这个问题咨询过,说是已督促晟业公司加紧办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现在住进来已经一年了,房产证何时办还是迟迟没有动静。假如开发商迟迟不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会一直拖延下去,而不能够办理房产证?我们业主想着急办理,到底该跟哪个部门反映,哪个部门能够推进该事项,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福临万家项目由于实测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由于目前开发商尚未向我局申请补缴上述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因而暂时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待开发商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依法尽快为住户办理相关手续。

    留言板 本人未婚前和母亲住公共租赁房,户口也是和母亲在一起的,但是现在我结婚了,也怀孕了,老公是外地的,我是青岛本地的,我们现在没有住房,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目前市区户籍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须全部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小色鑫 请问,福林万家二期的房产证何时能够办理。去年就这个问题咨询过,说是已督促晟业公司加紧办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现在住进来已经一年了,房产证何时办还是迟迟没有动静。假如开发商迟迟不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会一直拖延下去,而不能够办理房产证?我们业主想着急办理,到底该跟哪个部门反映,哪个部门能够推进该事项,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福临万家项目由于实测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由于目前开发商尚未向我局申请补缴上述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因而暂时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待开发商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依法尽快为住户办理相关手续。

    haiyunluan 都传了好几年要拆迁,为什么一直没有动静啊?作为市中心的棚户区,政府是不是应该早点有所行动呢。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您好。经与市南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接,苏州路29号属于苏州路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近期拟公开征求居民意见。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尊敬的领导:请问廉租房补贴已领取好久了,就是分不到房子,看见身边同样条件,甚至比自己还好的条件的人,都分到了廉租房,真的很羡慕,我的廉租房何时可以分下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通过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为逐步满足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求,近几年我市加大了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目前市内三区规划建设的廉租住房建设总量,已满足登记且符合条件家庭的数量。待这些房源全部建成后,目前已登记符合条件且有意向配租的家庭,将基本能够实现廉租住房实物应配尽配。按照属地化配租的原则,今年市北区已组织开展1200多套廉租住房房源配租工作,基本能够满足本区保障家庭实物配租的需求。今后其他区也将结合本区房源建设和竣工情况,陆续开展实物配租工作,届时您反映的问题将逐步予以解决。

    留言板 请问留青发展的毕业生,现在可以申请公租房了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留青发展的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各区市为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正在建设过程中,待项目竣工交付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如您还有问题咨询,可以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政策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留言板 请问今年第二批保障房何时上市?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青岛房地资源网()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留言板 你好;陈局长

    我看报纸电视对外的打工者的 保障房政策在几年前就喊出来了。。

    到网站查询了两年,这两年中网站政策一直在制定中。两年也没出???

    外地人应该到哪里办理咨询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43号)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 1.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目前,各区市为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正在建设过程中,待项目竣工交付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如您还有问题咨询,可以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政策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留言板 今年现价房定价有的达到7000多/平方米,对于一家三口人(有小孩)要享受到政府的的房子要奋斗20年,生活质量不能奢求,是不是现价房房价定的太高了。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我市限价商品住房主要针对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限价商品住房的价格在土地出让前,由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的20%以上比例下浮确定。因区域不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异也存在较大差异。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与工作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便民惠民政策、提升服务工作质量,继续为我市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提供有力的支持,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服务保障民生双促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继续加大对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力度。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我市继续加大对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共向7330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发放个人贷款10.57亿元,为其购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扶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2月1日起,符合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自新政实施以来,至8月底我市共向1023个职工家庭发放经济适用房贷款1.45亿元,使这部分职工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惠。同时,职工取得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还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这也将大大减轻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筹措首付款的压力。本项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金支持力度,切实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社会效能,被评为“青岛市2013年第一季度十大民生事件之一”。

    二是加快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建设。“足不出户”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直是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开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方面推陈出新。为满足群众日益丰富和多元的服务需求,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加速、提升、创新、增效”的要求,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按照“放眼全国、争创一流”的指导原则,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实际,开发建设居于全国一流水平的“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目前各项推进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预计到今年年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将全面建成,届时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即可“足不出户”预约、申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查询等各项业务,显著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节约群众办事时间,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留言板 通山路一带的老楼卫生条件极差,请问政府的拆迁计划什么时候开始?现在拆迁是不是都要去白沙湾选房子。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您好。

    通山路周边的筒子楼、平房有改造计划,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如选择异地安置,目前房源仅有白沙湾。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想问下公租房今年有信息吗,最快什么时间能分下公租房。

    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2013年计划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布在李沧区、黄岛区等区域内,具体配租项目将结合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在今年年底前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并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配租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各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和配租工作。其他具体相关政策,您也可拨打我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

    留言板 我的社保的缴费基数是2000,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2500,我每月扣除各种费用后实际到手的工资大约2300。请问我的工资收入应该算是多少?

    青岛市民政局 嘉宾,您好!您的工资收入应该是2300元。谢谢!

    留言板 为啥只发补贴不给房子?为啥要有差别的对待我们精神残疾的弱势群体,家有父母同住有完全行为能力难道也不给分房吗?规定里可是没写着凡是二级残疾一律不给,但是执行起来是一刀切的原则。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你们说的算得,法院才有权利作出结论。照你们这种方式和政策执行难道我们犯了错都可以免责?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在完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意见时,已征询市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均表示重度精神残疾人员,病情较为特殊,不具备独立居住生活的能力,因此,综合考虑安全等因素,对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人员原则上不予实物配租,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此类人员根据政策规定,可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名义共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参加实物配租轮候排序,按规定进行配租。

    留言板 经济适用房都计划要慢慢减少 至两年后完全不盖了 现在都有这么多人持证了 还不停的批新证 要让这些持证待购的怎么办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总要求,结合我市住房保障需求情况,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将建立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从产权型向租赁型的转变,从“有住房”到“有房住”的转变。目前,我市正在编制新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新规划期内,我市将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量。随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加快,部分符合条件的家庭也可以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留言板 招商海德花园高层属于什么类型的保障房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项目为高新区商品住房项目,其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约130余套,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留言板 本人因为精神残疾一直被排挤在廉租房实物配租之外。父母都已60多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唯一住房弟弟结婚用了,家庭住房一直很困难,四处租房子住至今。我的生活和住房,靠微薄的补贴无法满足四处流浪的生活。不希望政府制定的政策让困难残疾人还被有差别的对待。期望制度公平合理。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在完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意见时,已征询市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均表示重度精神残疾人员,病情较为特殊,不具备独立居住生活的能力,因此,综合考虑安全等因素,对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人员原则上不予实物配租,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此类人员根据政策规定,可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名义共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参加实物配租轮候排序,按规定进行配租。

    结束语:

    各位市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活动即将结束,来不及回复的问题我们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对您的关注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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