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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副局长王青波网谈实录 投票

来源: 2013-08-29 16:58:34字号:TT

    留言板 开发区石雀滩多层居住区新世界物业公司物业费每平方2.1元。在开发区属于高收水平,依据是什么?

    目前配套不完备但是收费却叫人咋舌!物业管理收费应该与其配套和提供服务以及劳务支出相配匹。可是现在该区域基础配套相差很大,及其不完善,还要收取高物业费显然是不合理,要嘛降低物业费、要嘛提供相应配匹的服务希望市局能介入解决。

    王青波 网友你好!物业收费为属地管理,请咨询开发区物价部门,电话:86988517

    留言板 王局长好!您刚才说了:“我市现行公交票价是2000年经过听证会听证确定的”。13年过去了,我们青岛城市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的被视为跑郊区的公交车票,早已过时,现在为什么不再进行公证,不进行调整。我们领导整天喊:“城市发展,公交先行”,为什么公交票价13年不调整?请王局长向上反映,及时为原郊区居民减轻乘车负担。谢谢。

    王青波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文件精神,我市政府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方面,每年投入大量的财政补贴,用于更新公交车、补贴公交车运行维护费用,因此,我市公交票价水平一直保持稳定。随着我市实施全域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战略,我局将深入调研我市公共交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公交票价政策。

    留言板 市内7区公交已经统筹发展,崂山城阳都属于城市公交,理应同城同价,但是在王哥庄到前金区域却存在价格双轨制,109路王哥庄站到前金站16.5公里,票价却要3元,蛤蟆石到前金站2元。现在设站已经很密集,是否应根据里程和站数重新核定票价,371路、312路、106路在此路段同样存在票价偏高问题。

    王青波 公交109路全程41.4千米,实行有人售票累进票制,不能均衡设站的崂山、城阳区域是按照实际乘坐里程计费,原则上按人千米运率0.125元确定票价。

    曾经50 信访举报人于2012年5月入网并预存6000元话费 但在2013年5月18号被扣取4240.84元费用,该费用信访举报人无法打印收费清单和发票,信访举报人认为青岛移动公司存在非法价格欺诈扣取举报人费用,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信访举报人要求王局长按照信访举报条例受理信访举报人案件,并要求依法查处青岛移动公司非法收入和不当得利,并且责令双倍退还信访举报人4240.84元并依法奖励信访举报人,谢谢

    嘉宾 网友你好,鉴于所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较长,情节较为复杂,请将详细情况以及合同或协议等有关证据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我局价格举报中心,以便我们调查落实。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价格举报电话12358。

    留言板 局长你好,根据国务院决定自去年原胶南和原黄岛合并为青岛市黄岛区,可移动公司还是将原胶南单独化为收费区,孤立于青岛市区以外,请解决

    王青波 网友您好。该问题我将在下线后进一步落实,请拨打我局收费管理处电话85911402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包子就卤煮 青岛公交的空调车线路比例是在太低了,别说青岛凉快,比上海、重庆凉快就叫凉快那真是自我欺骗。现在谁出门都不会介意2元坐个空调车,反之有越来越多的人想着办法去坐空调车,青岛公交现在空调车的比例完全满足不了大多数乘客的需求。之前有听过物价局表示空调线路增加会增加出行成本,而事实上呢,几乎没有几个人不愿意付出这个成本,希望物价局深入社会进行调研,多批复空调线路,不一定新开,但是像客流较大的320、363等都应该配备空调,看看早晚高峰吧,开着窗根本没用,上下班能流一斤汗。希望物价局能够做到真正方便市民。

    王青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研。

    留言板 。

    王青波 网友您好!依据国家、省公墓收费管理规定,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我局将在开展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盛局长您好,现在我们学生乘公交车打卡只在原价基础上优惠0.5元,而成人卡打八折!如果乘坐累计进价有人售票车,单程票价超过2.5元,学生卡的票价比成人卡都贵。而乘坐空调车,学生打卡1.5元,成人打卡1.6元,这样也没有多少优惠。能否建议学生卡乘车改为5折,鼓励学生乘坐公交车呢?

    王青波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在调查核实后答复。

    结束语

    王青波 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参与今天的“民生在线”访谈活动。价格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今后,当您遇到价格方面的问题时,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qdwjj@qingdao.gov.cn)等方式向我们反映,我们将认真及时进行办理。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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