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全市各级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按照《消防法》明确的监管职责,对年度重点整治消防产品的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产品强制性认证市场准入资格、工厂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强制性认证标志证书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辖区消防产品销售单位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销售产品市场准入资格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以及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制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在消防产品上虚假表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公安机关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专项整治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和现场检查判定等手段,重点开展消防装备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公安经侦部门要依法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案件,深入追查产供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链条,坚决清剿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惩不法分子。
2013年度重点整治的产品有
(一)列入第一、二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
1、火灾报警产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特种火灾探测器、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显示盘、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消火栓按钮;
2、消防水带,包括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湿水带、消防软管卷盘;
3、喷水灭火产品,包括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水雾喷头、水幕喷头、干式报警阀、雨淋报警阀、消防通用阀门、家用喷头;
4、泡沫灭火设备产品,包括泡沫混合装置、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泵、专用阀门及附件、泡沫喷射装置、泡沫消火栓箱、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闭式泡沫-水喷淋装置;
5、灭火剂产品,包括气体灭火剂、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水系灭火剂;
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7、防火窗;
8、消防车。
(二)建筑耐火构件产品
1、防火门,包括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门、钢木质防火门、其他材质防火门、防火门闭门器;
2、防火玻璃,包括复合型防火玻璃、单片型防火玻璃、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
3、防火卷帘,包括钢质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特级防火卷帘、钢质防火防烟卷帘、无机纤维复合防火防烟卷帘、防火卷帘用卷门机。
(三)建筑防排烟设备
1、防火排烟阀,包括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排烟口、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
2、消防排烟风机,包括轴流式消防排烟风机、离心式消防排烟风机;
3、挡烟垂壁,包括活动式挡烟垂壁、固定式挡烟垂壁。
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制假、售假、用假消防产品的情况,可随时拨打12365、12315、96119这三部投诉热线。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大力整顿消防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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