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第六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圆满结束。吕剧《断桥惊梦》等获一等奖,本报电影评论专栏《新片放眼瞧》及娱乐评论专栏《莹观评》分获艺术理论研究类二、三等奖。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由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文联等部门组织评选,到目前已圆满评选了六届,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逐步成为激励我省文艺工作者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推动文艺事业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
第六届“泰山文艺奖”评选今年3月份正式启动,省直各文化部门和单位、各高等院校、全省各级文化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广大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纷纷申报作品。经层层推荐筛选,共征得12个艺术门类492件参评作品。其中,戏剧类40件,音乐类71件,曲艺类27件,舞蹈类31件,杂技类21件,美术类60件,书法类54件,摄影类53件,电影类45件,电视类49件,民间文艺类24件,艺术理论研究类17件。日前,我省戏剧、音乐、电影、电视、曲艺、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艺术门类的119位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了认真严肃、规范严谨、客观公正的评选。最终吕剧《断桥惊梦》等14件作品评为一等奖,歌曲《江南雨》等44件作品评为二等奖,国画《重置的风景》等80件作品评为三等奖,单项奖共16项。这些精品力作基本反映了目前我省的艺术创作水平,充分体现了2010年至2012年山东文艺事业大繁荣大发展的现状。
据悉,今年的获奖作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申报作品数量比上届增加20%;二是作品整体质量比往年有大幅度提高;三是导向鲜明,增设了党和政府目前特别倡导和强调的艺术门类的奖项;四是注重向一线文艺工作者和青年文艺工作者倾斜,获奖作品约占40%以上;五是许多作品在题材、体裁、内容和形式上充分展现了山东地域特色。
第六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结果将于近日在《大众日报》和《山东艺术网》上公示15天。预计9月上旬公布获奖名单和颁奖。(霍晓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