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鲜亮的猪蹄其实是用掺有工业碱和双氧水泡制。在汉口开煨汤馆的老板黄某因被查出在店内大量销售明令禁止的材料泡猪蹄遭质监部门查处,后又因涉嫌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近被质监部门移交警方刑拘。
今年3月,武汉市江岸区质监局执法人员从江西来汉的男子黄某作坊内查获300多只欲出售的猪蹄。执法人员对这些猪蹄抽样送检,显示这些猪蹄内含有大量的工业用双氧水和片碱。
据黄某交待,去年11月他从南昌来武汉开了这家猪蹄加工作坊。每次进回猪蹄约150公斤,按150升清水放1000毫升双氧水、200克工业碱的比例制成泡猪蹄的溶液,将猪脚浸泡其中,“高温时就浸泡10多分钟,若进回的猪蹄是冰冻的,就需浸泡两三个钟头”。
黄某称,像这样浸泡过的猪脚,看起来更鲜亮白净,取出后就用清水反复冲洗除掉泡沫,再在脚尖处沾上些猪血,“看上去就像当天宰杀的”。他说,每天向周边的集贸市场和固定商户供货,每天大概能卖掉50公斤,获利大约200元。
黄某的作坊被质监部门迅速查封后,他无奈之下又开了一家煨汤馆。直到在自己的煨汤馆里突然被抓,他大声叫冤并直称“这是行规啊……”
6月14日,黄某一案被质监部门移交警方,警方迅速取得黄某拿双氧水、工业碱泡猪蹄的大量证据。6月21日,民警来到黄某新开的煨汤馆内,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他抓获并刑拘。
让人想不到的是,黄某到案后,对民警直呼“很冤枉”。他说,自己做这行很多年,最先帮人打工是这么做的,后来自己开店,一直都这样做的,“用双氧水和工业碱泡猪蹄,让猪蹄更有卖相,这是行规啊,干嘛独独只抓了我?”
“你知不知道双氧水和工业碱有毒?”民警问。黄某先是不吭声,又说“知道吃多了对人不好,但我自己家里也吃,只不过吃之前多洗一下。”
办案检察官徐丽莉介绍,黄某以所谓“行规”辩解,显然难以脱罪。今年5月,国家新的食品安全司法解释出台后,公检法机关对此类食品安全案打击力度明显加大,生产、销售、储运、加工食品的相关从业者,都应以此作为警示。本报讯 (杨小媚 徐丽莉 记者陈 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