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
暑期租房市场高峰期来临,部分房屋中介在服务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进入高发期。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上半年接到的房地产中介投诉案件中,关于营销合同、虚假宣传、交易价格的内容排在前3位。业内专家表示,一些房地产中介屡屡设置陷阱,让消费者十分困扰。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需相关部门出“重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频入中介陷阱
“违规收取‘看房费’、不让和房东直接见面、对房源的‘弊病’刻意回避、对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介绍仅三言两语……”不少消费者反映,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活跃一方面提供了很多便利,另一方面一些不法中介的违规操作和不法行为,也让消费者深受其害。
北京市消费者王女士说,自己向3家房屋中介登记求租一室一厅,中介均要求她交20元“看房费”。由于房屋实际情况与一家中介提供的信息不符,王女士看后扫兴而归。令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随后几天另外两家中介介绍的居然是同一套房子。
中介方解释,房主登记房屋信息通常是采取“遍地开花”的方式,因此附近一带的房源都是一样的。“看了一套房子,却付了几倍的看房费,看房费又不能退。”王女士吃了哑巴亏。
“部分中介总是采取种种借口不让消费者与房主见面,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以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或恶意将房主房屋价格炒高挣‘差价佣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郎丹柯介绍,更有甚者违规介入买卖房屋,收购房源再以房主身份高价出售,赚取更大差价。
谨慎消费免上当
“房屋中介陷阱较多,消费者应该谨慎消费,避免上当。”郎丹柯建议,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消费者应该选择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提供服务,在消费前要多渠道了解房源信息,确认合同条款细节等。
“首先要核实清楚中介公司的营业资质,可通过查看营业执照确定其营业范围是否包括二手房中介业务。”郎丹柯介绍,此外,还要看该中介公司是否拥有合法房地产经纪人资质的从业人员,提供的居间合同是否是标准化合同范本,为顾客签订合同的业务员是否具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于交易的重要环节仔细确认,以免出现纠纷,追悔莫及。
具体而言,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房屋租赁期限、房屋买卖、租赁付款方式,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交易中各项费用如何分摊、双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打击侵权需严格执法
据了解,为规范房地产中介的经纪行为,相关部门已先后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业内人士及消费者表示,长期以来的执法不严,纵容了一些中介的违规行为,造成黑中介盛行。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管理,北京市住建委、工商局等部门,在今年5月联合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采纳来自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研究、修改完善政策,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障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惩处措施也越来越明晰,政策落实执行更为关键。工商、住建等相关部门应表现出负责任的态度,主动作为加大监督审查力度,不要推诿扯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 孔祥鑫 闫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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