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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强调陈茂波家人持地已按制度申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3-07-24 13:42:00字号:TT

梁振英强调,陈茂波已按照制度作出申报。香港《文汇报》资料图片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家人持有古洞农地,被指称有“利益输送”之嫌。行政长官梁振英23日强调,陈茂波已完全严格按照现有制度,作出了利益申报,并已经多番交代有关农地的事宜。

  他强调,现行申报机制严谨,但任何制度都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特区政府会不断检讨情况,并根据前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去年主持独立检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逐步推行,尽量在各方面取得平衡。

  23日在天津访问的陈茂波澄清,该幅农地在1994年5月初签署买卖合约,地契写明属于农地,有关分区计划大纲图将该处划作工业用地是在1994年5月底,“换句话说,(改变用途)是在(其家族)买入这幅农地之后。所以这用地在当时的用途是农地,即可以在上面继续耕作”。

  就有该处居民出示由其签署的租金收据,陈茂波解释,在该幅由公司持有的2万平方英尺土地上,有一小块地方是应当地一些居民的要求,由有关公司以一个相宜的价格租给他们,至于自己有在租约上签名,“因为是这么久以前的事,你问我,我事实上是不记得、不知道。而这地块其实是我太太的亲戚负责处理,我是绝少绝少参与的”。

  他强调,自己一直有遵从问责官员的守则和行政会议成员的规定作出申报,又澄清有报章指他太太是次将公司股份卖出却不肯公布卖价,是“信托安排”而非真正交易,是“左手交右手”的质疑,“我太太于去年10月上旬将她在该公司的股权全数出售,是一个真正的交易,并非有些人所怀疑的信托安排”。

  梁振英2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主动回应说,陈茂波已经多番交代有关农地的事宜,指出他与太太及外家家人早在10多年前,在新界购买了一块农地,并于去年10月已经卖出,自己对此无补充,但强调当局的申报制度相当严谨,而陈茂波已完全严格按制度作出了利益申报,符合申报制度的要求。“我们会严格根据申报制度来做事,陈茂波亦根据申报制度的要求做了他应该做的利益申报。”

  被问到申报制度应否扩大至配偶及直系亲属时,梁振英指出,世界各地都有不同的做法,但任何制度都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特区政府会不断检讨情况,并根据前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去年主持独立检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逐步推行,尽量在各个方面取得平衡,“现行制度已经相当严谨。特区政府成立后,尤其在过去几年不断因应社会要求把制度更完善化,我们会不断去检讨情况,尽量会在各个方面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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