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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车窗抛物最高罚50元 京市民可通过微博举报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7-24 09:47:00字号:TT

  北京今起严查车窗抛物行为,违者将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市民遇到此类行为,可拍照后通过新浪微博向交管局、城管执法、市政管理等部门的政务微博举报。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市政市容委了解到的。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统计,北京三环以外的环路,以及连接三环至五环的高速公路都是车窗抛物的“重灾区”。比较常见的垃圾是烟头、果皮、餐巾纸,还有就是“垃圾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文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违者可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实际上这条法规并没有严格执行。车窗抛物制造的垃圾除了大大增加环卫工人的作业量外,还给他们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隐患。近年来出现的环卫工人被撞事件,超过三成是由车窗抛物所致。

  同时,相关部门开通了微博举报渠道,市民遇到车窗抛物行为可拍照,然后通过新浪微博向交管局、城管执法、市政管理等部门的政务微博进行举报。车窗抛物行为经过核实后,由城管执法部门对行为人进行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马上就访

  市民举报要拍清车牌

  京华时报记者:市民拍摄传上去的照片,政府部门如何进行核实?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这个首先提醒市民,照片要拍摄到车牌号,这样我们交给交管部门或者城管部门,他们可以通过监控录像等措施来核实情况。确定无误后,再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如果实在没有核实到相关的情况,我们可能就无法处罚了。对于车窗抛物,我们还是主要以说服教育为主。

  京华时报记者:除了市民随手拍外,目前是否有其他措施,比如增加摄像头或监控联动的方式抓拍车窗抛物?是否会对随手拍或者举报的市民给予奖励呢?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目前没有其他措施,这个还需要与其他部门综合协调。至于奖励的措施,目前还没有,但是我们将来可能会研究奖励的措施,来提高市民举报参与的积极性。

  ■他山之石

  哈尔滨奖举报者50元

  2012年,哈尔滨市城管办、城管行政执法局和交管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车外抛物违章行为依据《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进行上限200元的处罚并予以曝光。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发动市民参与等方式,抓拍车外抛物影像信息。

  对证据确凿的,将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对违章人的违章行为做出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对违章车辆予以锁档。市民利用摄像、照相设备抓拍到的车外抛物行为,可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12319举报,每起奖励50元。(记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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