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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公务员“求包养”嫌钱少卖淫 因传播性病被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3-07-18 09:21:00字号:TT

  终落法网今年我市首例传播性病者被批捕

  案件相关承办民警表示,当天下午,接到浴室有人卖淫的举报电话后,我市公安部门立刻组织民警,前往查处。宋某证实,双方交易才10分钟左右,民警就冲进包厢,将她和顾某抓了现行。民警在浴室包厢的地面上发现散落多张湿巾纸,按摩床上还有一个已经用过的避孕套……

  因涉嫌卖淫嫖娼犯罪活动,宋某和顾某被民警带回讯问。然而,令民警吃惊的是,检查结果显示,宋某患有梅毒(系前夫嫖娼传染所致)。承办民警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宋某明知卖淫是法律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但她不仅知法犯法,还在患有性病的情况下卖淫。因此,警方以涉嫌传播性病罪,依法对宋某采取措施。记者昨从检方获悉,目前,宋某因涉嫌传播性病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传播性病罪,是极其罕见的罪名。”我市相关案件承办部门介绍说,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仍卖淫、嫖娼的行为。根据权威部门查阅的审判案例显示,宋某是今年以来,全市第一例因传播性病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卖淫女,也是全市第二例因传播性病罪,而被移诉法院的公诉案件。(通讯员胡建忠记者乔国军)

  【新闻链接】

  全市首例

  传播性病罪案

  据悉,邗江区人民法院曾于2011年8月,开庭审判全市第一例传播性病罪案例。卖淫女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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