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昨日公布,这份新规定中明文标注“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这是否意味着电影剧本不用审了?消息一出,引来业内业外不少关注。
针对规定内容,电影局昨日回应称,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制度从2004年就开始实施,此次规定并无新的更改。“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已经实施有几年时间了,近几年只要求看1500字的剧本梗概。只是实施后一直没有正式公布。” 对“一般题材”的界定,电影局的解释是,“除了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特殊内容的影片需要审查剧本外,其他电影都属于‘一般题材’的范畴,无需审查剧本。此外,对于梗概主题表达模糊不清的剧本,也会要求审查剧本。”
对此规定,导演陆川说:“好事,但‘一般’或‘非一般’应该作明确界定”。导演何平则爆料称:“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原来好像有个灰名单,这些导演的剧本不管几般都必须审查,苦了名单上的导演们。”(记者 董进 实习生 肖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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