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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万宁持枪杀人嫌犯有保护伞 检方称无稽之谈

来源:法制日报 2013-07-16 09:03:00字号:TT

  网言网语

  “我们是(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白沙坡村、港尾村、永范村、北坡村、新村、南坡村、后山村、后城村等村民,长期遭受白沙坡村顾时浩一家黑恶势力的欺压、迫害,其一家犯有持枪杀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侵占公私财产、非法持有枪支、干扰基层政权选举等(罪)。”

  网闻寻真

  7月5日,凯迪社区论坛有网友发题为“(海南)万宁公安检察机关为顾(家)父子黑恶势力提保护伞”网帖。帖子上称:“(万宁市万城镇白沙坡村)顾时浩、顾逢民一家长期行恶乡间,并常扬言顾时浩持有‘精神病证明’,杀人不坐牢,并且万宁市公、检、法有人保护。2013年2月4日,顾时浩持枪击中同村村民顾运科胸部要害部位致其住院两个多月,至今未愈,花去医疗费十多万元,拒不赔偿。该案发生后被认定为故意轻伤伤害。可他非法持枪,开小轿车,枪击同村村民要害部位,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是别有所图!”

  帖子上还称:“2012年3月初,顾时浩、顾时令兄弟为报复万城镇红山村村民黄某良,将其抓至白沙坡村,并将黄某良捆绑在树上进行殴打,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白沙坡有几十人目击这种犯罪行为,但万宁公安、检察机关在受害人控诉,证人证明的情况下,仍将犯罪嫌疑人顾时令释放在外。请求监督万宁市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此事,7月14日,负责侦办此案的万宁市公安局刑警队民警蔡笃太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此案经首轮侦查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审查起诉时,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理由是有人在网上发帖反映顾时浩持有“精神病证明”,还涉嫌其他十多宗犯罪。

  蔡笃太表示,此案追溯到今年2月4日,顾时浩持枪射击同村村民一事。初步调查,今年2月4日,万宁市万城镇白沙坡村村民董某办婚宴酒,26岁的村民顾运科前去参加婚宴,遇到25岁的顾时浩父亲4人同来喝喜酒。在吃饭时顾时浩叫顾运科敬酒遭拒绝后,顾时浩愤怒而起驾车返回家里拿改装的枪支,对准顾运科右胸部开了一枪,当再次开枪时被其他村民拦住打向了天空。顾运科倒地后被送往医院经过两个多月的抢救得以保住性命。他们接警后,立即赶赴事发地并寻找顾时浩,直到半夜顾时浩在家人的劝说下才投案。

  “经初步认定顾时浩犯有故意杀人罪(未遂)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蔡笃太说,他们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有人在网上发帖称顾时浩还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侵占公私财产、非法持有枪支、干扰基层政权选举等罪名,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经查又发现其涉嫌非法拘禁,其他罪名没能找到相关证据。警方在移送起诉时,顾时浩的家人出示其早前患有精神病的证明,但第一次鉴定结果是顾时浩持枪杀人时属于精神病的缓解期,负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但其家属不同意申请重新鉴定,现在正在对其进行第二次精神病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他们将以故意杀人罪(未遂)、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拘禁罪进行移送审查起诉。

  万宁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此案被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后,尚未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网帖中称公检法提供“黑保护伞”纯粹是无稽之谈。(记者邢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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