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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日游被曝夹带购物点 称旅游局规定必须去

来源:新京报 2013-07-09 07:27:00字号:TT

  昨日,北京天安门地区,一男子(左)正向游客推荐一日游内容。记者 侯少卿 摄

  针对近日网上热传的“北京导游持刀威胁游客”的视频,北京市旅游委昨天举行发布会称,经初步调查,曝光车牌号的旅游大巴,并不是正规旅游大巴。因线索有限,市旅游委向社会公布该事件举报电话,以获取更多信息。

  男子旅游车持“刀”吓乘客

  7月4日起,一段视频在网络流传,发布者称,7月3日,一个北京一日游旅游团的大巴车,搭载游客到八达岭长城等地游玩,途经六个购物点,期间胁迫游客购买烤鸭、果脯等。当日12时许,游客在景点未达到购物要求,司机拒绝开车,游客要求开车却遭到导游谩骂。

  视频中可见,一男子手持水果刀状物体,在一个身着绿色短袖男子身后大骂,脏话不堪入耳。多次威胁“弄死你”。

  爆料大巴车号或为冒牌

  市旅游委执法大队迅速联系市公安局刑侦、交管及交通执法部门介入调查。目前,经公安交管部门核查,事发大巴车号牌为北京一辆民用小客车车牌号,并非旅游大巴车的车号。据了解,网上爆料的大巴车牌号属于一辆黑色现代小轿车,是房山一小学的“公车”。该小学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不可能拉旅游的人啊,车现在就在院子里停着呢。”

  市旅游委通报称,提供视频者有可能将当事的大巴车车号记错,或当事大巴冒用了民用车牌号非法运营。由于事发地在昌平区,昌平警方昨天称,从视频上看,无法判断事发地是否在该分局的管界内,警方正在核查。

  目击者可拨010-65159181

  鉴于当日车上有多名游客,市旅游委向社会公布受理电话:010-65159181,希望目击游客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指认当事大巴车牌号,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游客也可拨打110。

  市旅游委表示,执法大队将联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大对旅游大巴车的规范管理,严格禁止正规旅游大巴车被变相租用到“非法一日游”,以此挤压“非法一日游”市场空间。(记者郭超 安颖)

  ■ 探访

  旅行社“夹带”购物点 称“旅游局”规定必去

  昨日,前门地区,多家旅行社业务员介绍情况时,数次提及“北京市旅游局”字样。事实上,北京市已没有“旅游局”这个政府部门。北京市旅游委于2011年4月挂牌成立,其前身是北京市旅游局,这意味着“旅游局”的称号已经消失两年多。

  在人民大会堂南侧,名为“北京市金水桥旅行社”的单位办公场所门前,大喇叭一直喊着,该单位是北京市唯一的国营“一日游”单位。

  进入门店,桌上介绍线路的板子上介绍,长城一日游包括八达岭长城、居庸关外景、定陵等。全天费用180元。工作人员说,这180元含门票费、车费、午饭费、保险费。返程路上经停一个购物点。工作人员强调,这个购物点是“北京市旅游局”规定必须要去的,但不会强制购物。

  见记者无意交费,一位女工作人员打开电脑里的视频文件,内容是央视历年对天安门“一日游”乱象的报道。“那些黑导游就收你100块,但是上车就要你180,还带你们各种购物。我这里是不便宜的,但确保质量。”

  在北京市旅游委官网,可以查到北京市金水桥旅行社的信息。昨日,北京市旅游委相关人员回复,“该旅行社是北京市唯一的国营‘一日游’单位”说法不实,旅游委不会授权“唯一的国营‘一日游’单位”。另外,国家旅游局规定,取消一日游购物。北京市旅游委不可能规定“一日游必须到一个购物点”,正规一日游合同也没有购物点这项。这种说法是旅行社不负责任的宣传。记者 刘春瑞

  ■ 综述

  “运动式执法难治非法一日游”

  专家认为北京旅游行业监管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不高

  听说“导游持刀威胁游客”事件后,导游阿土判断,事发大巴可能是非法营运车辆,持刀男子应该是黑导,该车初期宣传的人均收费可能不超过50元。

  阿土是正规导游,他说,有些地方的黑导游已形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产业链,这勾连了多个环节:假大巴车、假导游,专门宰客的商铺、饭店……

  黑行当号称“雁过拔毛,你鼓着钱包上车,穿着裤衩下车。”阿土说,“他们不怕旅游大队的人,不戴导游证执法队也管不了。”

  相关部门的监管情况,真如阿土所说吗?

  现状:旅游执法受制行政管理权限

  “导游持刀威胁游客视频”传播后,7月6日中午,市旅游委宣传部门负责人接到大量媒体问询电话,“你们怎么处理了?”

  放下电话,该负责人联系旅游执法大队队长,执法大队队长先后联系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确认事件。

  1小时内,市旅游委经过与多个部门核实,初步确认,该事件的主角并非正规导游,游客乘坐车辆也非正规旅游大巴。这些游客参加的,不是正规一日游。

  此次事件已经启动办公室联合整治程序,昨天,市旅游委执法大队向北京警方发函协查车辆牌照。

  执法大队队长祝学庆坦言:“受行政管理权限限制,我们只能查处正规的旅游企业和导游,黑导游即使我们查到了,也没权直接处理,只能移交相关部门。”

  专家:运动式执法难以深入持续

  2012年,市旅游委挂牌一年后,牵头成立了一个由十几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一日游”办公室。按照治理办的分工,查处“非法一日游”施行联合执法属地管理的模式,工商负责企业备案,交通负责查正规旅游车辆,城管查街头旅游小广告……

  王富德,北京外国语学院旅游研究所副所长,他对联合治理这种常规套路“并不抱太大希望”。他认为,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的状态。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博士直言,旅游中发生的事件,往往标的小,行政执法部门也认为,这些事情在他们要办的事务中并不紧急,导致联合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分散的管理职能像一滩粘不起来的沙土,只有形势所迫,他们才会来一次运动式的执法。运动式的执法难以深入、持续,导致“非法一日游”屡禁不绝。

  建议:明确执法主体管理才能到位

  刘思敏建议,在今后的管理中要明确管理和执法主体。此外,旅游市场管理还需要一部法律来支撑。

  虽然今年10月就要实施我国第一部旅游法,但业界普遍对这部法律持不乐观态度,原因大致是其中的条款只是框架性的,实操性小。刘思敏说,虽不能寄望于一部法律解决所有问题,但《旅游法》真的可以在“非法一日游”管理中发挥重大作用,如果随后有更细致的司法解释、实施细则,可以对各部门之间的责任明确,旅游管理有法可依,才能使中国的旅游真正地与世界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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