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0日讯 今天下午14点30分,青岛市委高校工委书记、青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剑波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徐剑波表示,青岛中考改革主要有四大变化,新中考政策不会增加学生负担。
中考改革四大变化
对于网友关注的中考改革问题,徐剑波表示,市教育局在总结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学习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初中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的基本原则有三个:一是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二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三是有利于加快创新人才培养。
改革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实行等级评价,在考试的11个学科当中,有8个学科实行ABCDE五个等级评价,还有3个学科实行两个等级评价;二是允许学生多次考试,初三学生对初二考过的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初一、初二学生经批准可以参加高年级学业考试;三是实行普通高中自主录取,各高中学校根据各自特色制定录取方案,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四是实行小班化招生。
新中考政策不会增加学生负担
有网友提问:新中考政策的颁布是为了减轻孩子的负担,但将“小三科”列入考试项目,是增加了考试科目,何来的减负?考试成绩以等级计,同一等级的在录取时,如何录取,录取依据是什么?
徐剑波表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号)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科目有明确的要求,地理、生物和历史均属于考试科目。合理调整考试科目及区分度,有利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初中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衔接。和现行的地理、生物、历史会考相比,不会增加学生负担。
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制定招生录取方案,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方案会明确等级相同情况下如何录取。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后,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的招生录取方案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行为实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同时,各学校将通过招生结果公示等方式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