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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局长孙利国网谈实录 满意度

来源: 2013-06-13 17:02:50字号:TT

    青岛新闻网6月13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利国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2672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28个,孙利国局长现场全部答复完毕。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利国(一排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网谈实录

    开场语:

    孙利国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来到民生在线,与大家一起探讨我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首先让我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位网友今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在线问答:

    留言板 药品批发企业基本药物供货药品备案是怎么回事?

    孙利国 网民您好!根据《山东省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是指基本药物供货企业将供货药品样品目录清单和供货药品样品实物,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并将备案样品按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的过程。凡在我省基本药物招标中中标的品种(含省增补目录),必须实行药品样品备案制度。

    留言板 在餐馆就餐后出现腹疼、腹泄、呕吐等症状怎么办?

    孙利国 网民您好!消费者出现上述症状后,应立即到医院就诊,保存好病历,配合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餐饮单位有义务协助救治并配合调查。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接诊疑似食物中毒的医院应及时向当地食安办、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会同食药监管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本级政府提出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四)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留言板 请问贵局怎样监管学校食堂?

    孙利国 网民您好!为了搞好学校的饮食安全工作,我局会同教育等部门重点作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了学生饮食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每年学校开学之前、高考期间,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同时通过新闻煤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安全。二是对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对学生配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对申请从事学生集体配餐的单位,要求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必须达到A级。三是在全市开展了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在年底的时候,在高校、中等学校、小学、托幼机构等各级学校中,建起一批示范学校;四是积极推广食品采购“阳光食品工程”。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消费竟购,在“阳光食品工程”网络平台上集中或定点采购,严把食品原料卫生质量关,规范了采购渠道,通过可溯源性的定点采购,实现了学校食品安全质量保障关口前移。五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开展了春季开学前大检查,高考、中考期间大检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检查等。

    留言板 我是崂山一个饭店的负责人,你们现在食药局的人的业务太差了,好多不懂的乱指挥,弄的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做了,你崂山局刘、王这样的懂业务的太少了,再就是崂山食安办的孙主任去北京起草过食品安全法,业务也懂,人也有素质,能力也强,在我们饭店行业威信很高,应该让他多去你们那里讲讲课,提高一下业务知识。

    孙利国 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崂山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中大多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一些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参加国家、省、市标准编写的专业骨干;有在以往山东省卫生厅举办的食品安全竞赛中名列前茅的专业团队。二是市、区(市)两级食品药品监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崂山分局每年都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周都举办政治业务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来讲课和内部人员自己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培训,以继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后我们还将继续提供更多的机会进行学习、培训。三是在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工作中,始终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督促其尽快达到标准。四是我局将虚心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统一验收、监督标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五是建议您能针对具体事例与我局联系,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派出专家组帮助解决问题。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利国(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留言板 现在一些饭店都使用一次性消毒使用的餐饮具,你们是如何监管?

    孙利国 根据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职责分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以拨打我局12331举报电话反映投诉。

    留言板 药品食品监督在全国部分城市出现违纪被查问题。 请问贵局怎样监督本局公务员受贿等违纪问题??药店稽查和市场管理为何安排一个人领导??

    孙利国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工作,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为了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实现科学、有效、廉洁监管,我局先后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如,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每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承诺、领导干部按时进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将行政许可受理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等等。目前,我局药品稽查和药品市场监管分别是两位局领导分管,形成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我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于2011年5月正式组建,人员组成主要为市卫生监督局划转人员,为尽快实现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统一协调规范运行,选派了熟悉行政执法、经验丰富的干部到稽查大队,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工作。今后,我局还会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防范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留言板 有个白局长?具体做什么工作呢

    孙利国 柏建超副局长,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留言板 请局长查查市场管理和监督局两个部门一个人领导!操控药品监督受贿问题吧!!

    孙利国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工作,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为了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实现科学、有效、廉洁监管,我局先后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如,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每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承诺、领导干部按时进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将行政许可受理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等等。目前,我局药品稽查和药品市场监管分别是两位局领导分管,形成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我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于2011年5月正式组建,人员组成主要为市卫生监督局划转人员,为尽快实现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统一协调规范运行,选派了熟悉行政执法、经验丰富的干部到稽查大队,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工作。今后,我局还会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防范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留言板 想报考药师应当到哪里报名?考试大纲从哪里查找呀?

    孙利国 网民您好!凡是我市所属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单位中符合晋升药学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其它委托我市代评(考)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单位中符合晋升药学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都可以到我局报名。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具体承办本辖区内的考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布、证书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找复习资料时,可以直接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通知公告”栏下载《药学初级考试大纲》。参考文件:《关于2013年度青岛市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3]136号)

    留言板 孙局长好,我是个市民,关心药品多年了,但从大约6年前开始,就从来没有在报纸或其他媒体上看到我们药监局关于药品的发布情况,也没听说相关管理人员去检查药品市场,相反药店里乌烟瘴气,成杂货铺了。我想问问,咱们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们这6年多的时间都干嘛去了,都在家休假吗?还有有时候看见其他地区曝光了一些不合格药品,到了本地的新闻上,咱们青岛药监局的答复就只有一句:“正在对市场进行调查。”完了以后就没下文了。先恭喜局长上任,然后建议能不能把我市的药品情况时不时向市民通报一声,谢谢了

    孙利国 网友你好: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这几年我们对药品生产和经营监管工作的宣传确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及时改进。现在就您所关心的几个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1.关于药品质量的信息发布,根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质量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地市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权发布,如果您想了解药品质量情况,可以登陆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2.关于药品市场监管问题,我局每年均制定药品市场日常监管计划。计划规定,日常监管的具体执行由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实行网格化监管,按照区域范围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对药品市场实行全方位监管。一旦发现“问题药品”,立即进行依法查处,对质量有问题的药品进行公开销毁。

    3.关于药品经营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店的经营业态分为兼营店和专营店。目前青岛的药店绝大多数为兼营店,对兼营店的经营的药品品种和经营药品的使用面积,省局有相应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许可。而经营的其他商品则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核准,所以出现了药店经营其他商品的现象。如果您发现药品质量或药品经营行为有什么问题,请您拨打我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投诉。

    留言板 孙局长:我们到药店去买药,为什么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进货价还便宜,是不是药店卖的是假药。药店的药怎样鉴别真假。

    孙利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价格。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零售企业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的定价是企业的经营行为,药品价格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价管理规定的,企业可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并不能因为价格低,就说明是假药。

    市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鉴别药品的真假:一是选择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就医求药或到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药品;二是可以从外包装和标签、说明书来进行简单的鉴别。国家明确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说明书,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些内容缺一不可,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药品信息和做出购买使用的选择。千万不要购买无标识、标识不全、包装不规范或对疗效的宣传特别夸张的药品, 三是尽量要索取购药的凭证,哪怕将来对药品质量有怀疑时也可以作为证明,同时也为我们药监部门保留了线索。四是确实对药品质量产生怀疑的,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进行举报投诉。

    留言板 请问孙局长,药店像个杂货铺归不归我们药监局管,去药店买药,发现里面什么都卖,吃得喝的用得,连洗发水(并不是药物的)、锅碗瓢盆、零食等都有,相反卖药的区域要少了很多,感觉药店就不是那么正规了,这事咱们不能管管?若这样,以后注册个药店,开成个小超市也行了。

    孙利国

    网友你好: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关于药品经营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店的经营业态分为兼营店和专营店。目前青岛的药店绝大多数为兼营店,对兼营店的经营的药品品种和经营药品的使用面积,省局有相应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许可。而经营的其他商品则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核准,所以出现了药店经营其他商品的现象。如果您发现药品质量或药品经营行为有什么问题,请您拨打我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投诉。

    留言板 什么是基本药物?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多少种药品?

    孙利国 网民您好!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2013年3月15日,卫生部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目录收载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个品种,新目录将于2013年5月1日前实施。

    别让利益蒙蔽眼 如果算黑诊所,需要什么部门来监管取缔?

    孙利国 网友你好,该问题属于医疗机构管理问题,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均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颁发,建议咨询青岛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留言板 现在农村隐藏好多没有任何手续的诊所在给病人看病,如若监管部门不提前查处,一旦出现问题怎么办?

    孙利国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医疗机构的管理问题。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医师资格证均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所以诊所的执业行为和资质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建议向青岛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留言板 我是一名普通的医药代表,投诉青岛心血管医院(湛山)李主任。

    一、拿了提成跟科里不承认。跟厂家单独要药品提成费,不给就要挟,而且私下拿了我们的药物提成在科里根本不承认,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生意做不下去了。

    二、随时找麻烦,随时上供。临床医生用点病人需要的药,如果这个药给的费用少,就会在查房时不让用。不是说适应症不符,就是说什么医保超标,要不就干脆说要给你停药,其实就是要费用,每次一找事,我们就得赶紧拿钱烧香上供,少了嫌少,再找事,多了就觉得我们厂家有钱就再让你干这干那,不干停药。

    三、病人就是摇钱树。药品对患者的病痛是否有效不关心,只按比例算能从病人身上挣多少钱。对经济条件不好的病人,根本不让住在本院,想办法挤兑走,因为他们心疼药费,从他们身上拿到的药品提成太少,那管病人病重命危,用他们的话说:得要“质量”高的病人,可悲。

    我们推销药品,虽然也有销量压力,但还是希望给病人适合治病的药品,但李主任没有最起码的医德,完全辱弄患者,我觉得这样的医生,医院应该严惩,对我们药品厂家无所谓,如此对病人就可悲了,替病人觉得可怜。

    孙利国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企业经营中的商业贿赂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问题,建议向卫生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下线后,我们也会将您反映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转交。

    留言板 您好,孙局长,我想咨询一下,我2002年取得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请问这个是长期有效吗?还是每年必须参加年审?

    孙利国 网民您好,资格证是长期有效。此证不需要年审。有关具体问题请咨询主管单位市人事部门。

    青花qinghua 孙局长您好:

    最近因为一个假药事件让我的老父亲心情非常的不好,我很忧心。借此机会向您反映一下情况,希望能再百忙之中给予帮助。

    2013年3月25日的青岛晚报第22版整版介绍了一种专治耳聋的药品——“汪氏滴耳液”,疗效介绍神乎其神,经销地址是人民路上的明善堂大药房。我父亲的两个老友近几年因耳聋备受困扰,父亲看到晚报这个关于“汪聋子”宣传后非常高兴,当即和其热线电话取得了联系,说明了朋友的病情,在获得肯定有效的保证后邮寄购买了两个疗程共计2500元钱的药(出库单上的时间是4月15日)。父亲的两个老友分别按说明用药近2个月后,没有任何的效果反而还有部分加重的迹象。原来一致畅通的热线电话也不再有人接听。

    父亲拿着剩下的药找到明善堂药店,希望能有些说法,可是也被告知“汪氏滴耳液”已经下柜,说前一段有一个人在他们药店卖了一段时间,现在都不卖也找不到人了。

    孙局长,父亲本是想替老友介绍个好的药,没想到好心却办了坏事。因为这假药,父亲总觉得无言面对老友,终日郁郁寡欢,我很忧心。恳请局长能帮忙给个说法,不胜感激。

    孙利国 网友你好,对于广告药品,购买需要谨慎。患者如果需要购买药品治疗疾病,需要到正规医疗机构,根据医师建议用药。对于“汪氏滴耳液”,如果认为有质量问题,请提供购买票据,我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对其依法查处。

    留言板 我是住在云霄路上的居民,一到夏天,那些带门头的饭店就出来摆着桌子烧烤,请问你们怎么监管的?

    孙利国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根据《食品安全法》职责分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单位许可审批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街头烧烤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临时在其店前院内或路边占路经营(俗称伸舌头),另一类是无任何资质的业户在路边违法经营。 2011年8月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01号),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质监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做现卖)、以食品生产加工(包括豆芽、豆腐等)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工商部门负责监管不提供餐饮服务、非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包括豆腐)、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学生“小饭桌”和现场制售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食品摊贩占路经营的监管。按照市政府职责分工,在街头从事烧烤活动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街头烧烤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下线后,我们将把您的意见向有关部门转交。

    留言板 诊所拿药根本没人管,你找谁

    孙利国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够明确,请您说的更详细一些。

    留言板 医生拿高额药品回扣,在病人身上榨取钱财,你们为什么不作为?希望局长能带来新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法,救救病人吧!也许您及家属也会是未来的受害者!

    孙利国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建议向卫生部门反映和投诉。下线后,您的意见我们会向有关部门转交。

    留言板 请问孙局长,今年执业药师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啊?什么时间考试?谢谢!

    孙利国 网友您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20日。 青岛2013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市人社局尚未通知,请网友注意关注相关的通知。

    留言板 孙局长,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开办一个销售血压计,血糖仪等一般的医疗器械店需要什么条件?

    孙利国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5]239号文件, 体温计、血压计、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侧试纸)等不需要特殊许可,办理工商登记后无需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就可经营。

    留言板 我在本市一家连锁药店的门头店买的山东省一家药厂出厂的小活络丸,大约是3~5元左右一合,但是吃了不管用,一次吃3丸都不管用,后来买了北京同仁堂出的小活络丸,一次吃1丸就有效,所以我怀疑那家山东药厂出的药是假药.能否在青岛市不让假药流行和买卖,让市民少受点损失.

    孙利国 网友你好,如果怀疑该药为假药,请提供购买票据及具体药店名称,拨打12331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我局将立即进行查处。同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局与您联系。

    留言板 经常看到贵局局长亲自带队并和记者曝光违法现场,希望不是为了轰动而执法!要给企业一点改进的空间。是不是能也报道一些好的青岛经营企业?

    孙利国 感谢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一方面协助企业进一步整改完善;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推广一些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培育更多的优质企业。

    留言板 敦化路小学学生集体中毒,调查处理结果怎样?

    孙利国 网友您好,该案件我们已会同卫生部门进行了调查,根据职责分工,食物中毒的调查结论应有卫生部门出具,目前卫生部门出具的报告为不属食物中毒。

    留言板 青岛美世佳在滨海大道上无证经营一食品加工厂,靠近垃圾堆,加工后往各中学配送,请去取缔!

    孙利国 网友您好,请您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提供相关具体信息。我局将立即组织查处。

    结束语:

    孙利国 再一次衷心感谢大家对这次活动的关注,以及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要采取更多的方式,安排更多的机会与大家进行交流。对网友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梳理,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科学监管理念,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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