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期,城阳区连续发生两起案件。一伙人以讨债为由,上门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让受害人转账。昨天下午,城阳法院公开宣判,10名犯罪嫌疑人因抢劫、盗窃、非法拘禁罪分别领刑。
案发>>>
上门催债转走44万
“你们老板在哪?找借口打电话让他回来!”女青年河某是城阳一家公司的员工,今年2月21日下午,她独自一个人在老板金某家,15时30分,突然闯进来几名男青年
当晚6时,几名男子来到金某的公司。“他们拿着铁棍闯进来,让我们交出手机和钱包。”公司一名员工说。“他们说我欠他们钱,但不说钱数和人名。”老板金某说,当时几人拿出一张写有账户的纸条,持刀威胁他向账户转账,先后多次共转账44万余元。期间,几人还窃取钱包和5万余元现金。
办案法官说,金某先是将公司账户上的钱转走,但几人威胁继续转账。期间,金某曾多次打电话向朋友借钱,但说不明白原因,这引起朋友的怀疑。事后,朋友到他的公司找他了解情况,明明听到屋内有人说话,却敲门不开,急忙报警。随后,警方赶来将8人抓获。
29岁的嫌疑人权某来自内蒙古,暂住威海。今年2月18日,一名朋友找到他,让他帮忙到城阳索要10万元债务,并留下一个账户。当时,朋友还找到郑某。后来,权某、郑某纠集李某等人从威海来到城阳,便发生了上面一幕。
庭审>>>
案犯当庭分别领刑
下午2时,在法警的押解下,嫌疑人陆续进入法庭。“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公民财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且有殴打情节……”现场,法官宣读判决书时,权某显得心不在焉,不时向周围张望。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权某有期徒刑16年零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5万元,不得假释。同犯郑某因抢劫、非法拘禁、伤害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零2个月。其他6人因非法拘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听到最终判决后,权某似乎很不服气,嘴里一个劲嘟哝着。权某、郑某当庭表示上诉。
“我什么都不清楚,甚至不认识其他人。”宣判结束后,同犯李某说,当初,朋友权某只跟他说帮忙讨债,出于朋友义气才这么做。作案过程中,因权某等人使用的是方言,6个帮忙的同伙根本听不懂他们说什么。采访中,其他5人跟李某的说法相同。
说法>>>
讨债目的难逃抢劫罪
“我只是出于帮朋友的忙!”权某说,朋友找到他,说这家公司的老板欠他钱,让他找几个人上门要债,并称若要债成功可以分给他5000元好处费,找来帮忙的人每人可以分1000元。“一共转账多少钱,转账是否成功,我都不知道!”权某说,他不认为自己犯了抢劫罪。
主审此案的董法官说,权某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也实施了暴力胁迫手段,而且由于他们的行为造成受害人44万余元损失至今未追回,不管他是不是出于帮朋友讨债的目的,都构成抢劫罪。(记者 王涛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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