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4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推出特别节目--减免收费政策专题网谈。特别邀请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青岛市气象局、青岛市地震局等15个单位围绕我市目前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政策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4022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40个,现场回答网民提问25个。对于现场没有答复完的问题,相关单位将在网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二次答复,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欢迎大家及时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单位: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交通委、青岛市农机局、青岛市质监局、青岛市国土房管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人防办、青岛市城乡建委、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气象局、青岛市地震局
青岛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青波(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摄影 周琦)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王青波 尊敬的各位网民朋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能够通过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这个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青岛市物价局向社会各界及网友们多年来对我市价格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物价部门紧紧围绕《青岛市201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通过与其它城市对标,降低了我市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另将部分竞争不充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重新整理编制了新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对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
价格变动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价格工作涉及各方利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价格工作的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为此,我真诚希望通过《民生在线》这个平台,与各位网友坦诚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提升我们的工作。
谢谢!
在线问答:
留言板 我市停车收费问题很突出,作为职能部门物价局和公安局,可以说是没有尽到各自的管理职责,尤其是公安部门对非法收费(如圈地收费、超范围收费等);强迫收费(利用威胁手段收费等);公安自办公司(如民安公司等),其中有的已经构成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
物价部门对停车收费的核准、批复,没有严格公示程序,对非法收费的行为处罚不严!管理没有效果。
沿海一线,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居民小区等车辆密集区,滥收费的问题屡治屡犯。
去年,实行的收费员办证什么的办法,成效也不明显。
希望物价局严格审批停车收费项目!!!
希望公安局严厉打击伸向停车费的黑手!!
我们群众直接受合理、合法、正规的停车收费。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根据职责分工,公安部门主要负责规范停车场管理,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规范停车场收费秩序。依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等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从标准制定,停车场收费类别审批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在去年开展了全市停车收费秩序整治行动。2013年,各级价格主 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停车场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拟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停车场乱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对停车场乱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调整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路外专门停车场对外经营的,需到交警部门备案并领取《 经营性停车场登记证》,市民在停车时遇到以欺诈、勒索方式违法收取停车费的,可向公安部门投诉,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 以处理。对于未在停车泊位线内停车的情况,市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1、如果停车地点占用公共道路,市民可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 2、如果停车地点占有人行道,市民可向城管部门反映;3、如有收费人员对未在停车泊位线内车辆收费,属于乱收费,市民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体制,市内三区的道路停车泊位经营单位均属工商注册的企业,不是公安部门所属单位。
留言板 我问一下,青岛大学麦岛校区,物价部门核定的的牌子上写的是停车一次二块。上次我进去,二个小时候收了我十六元。请问此事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没有?如果批准了,依据是什么?另外,问一下,学校是公益部门,收费是否合适?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按照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内三区及崂山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划分为四个 类别收费。青岛大学停车场已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登记证》,属二类收费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小型车2元/半小时 ,每日最高不超过20元。如您发现该停车场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青岛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
留言板 现在的煤气罐价格太贵了,不知道政府老爷们知不知道这个事!我家用煤气罐,我亲戚家用管道气,有次亲戚不经意说起这个事,不比不知道,他一个月做饭用管道气才40-60元左右,而我家要100多元,我家和他家人数差不多,做饭次数也差不多,做饭用的价钱差这么多,真是在同一城市还不一样!我不是不想用管道气,但房子老就是装不上。哼,这真是有钱人买新房子用的东西还便宜,我换不起房子还要用的贵,这叫什么理啊!!这样不公平!!
青岛市物价局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近几年来,随着成品油价格提高,液化石油气价格已大幅上 升,给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有两个渠道,一是安装管道天然气,二是进行适当财政补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解决办法。
留言板 高层住宅一直未入住,物业费应如何缴纳?谢谢!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根据现行规定,房屋空置一年以上的,物业服务费根据具体的物业服务内容可以适当减免,业主大会成立前,具体减免幅度可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
留言板 王局长,您好。请问地震评价如何收费?
嘉宾 这位网友您好。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按照不高于《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办法〉和 〈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1999〕17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感谢您参与本次活动。
留言板 地震安评有什么作用?
嘉宾
这位网友您好。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能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既科学合理又经济安全。
留言板 根据新闻报道:国务院2013年取消了房屋租赁登记费的收取,不知为什么青岛仍在执行地方自行制定的规定,继续收取。
青岛市物价局 这位网友您好。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文,公布取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取消了深圳市的房屋租赁登记费。我市没有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我市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对租赁住房收取的房屋租赁手续费,该项收费属经营性收费,是合法的。
留言板 地震安全性评价有无收费标准?
嘉宾 这位网友您好。地震安全性评价有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办法》和《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1999】174号)。感谢您对防震减灾事业的关心。
留言板 物价、公安的同志注意了:请问这些年来,物价批准、公安归口管理的路边停车费收了多少?为社会做了什么贡献??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规定,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收入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等。
留言板 请问市物价局,【2012】30号文,为什么对国家早期的计价格【1999】1283号、鲁价费发【2001】243号、鲁价费发【2001】396号,分别打5折、65折、45折,而对近期颁布的标准普遍采用8折、9折。这个政策在实际执行很奇怪,我们有个港口工程,设计、造价等按市场折扣都大大低于30号文规定的8折、9折,而前期可研、评估等咨询价格按照5折确实比较低,设计咨询单位感觉很理亏,我们可研是外地甲级单位承担,人家5折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实际工程中花费比较的大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费用,制订的比市场价都高,按此标准我们企业不愿意的。而前期一些本来收费不高的服务项目如可研、环评等,折扣倒挺大,对实际降低项目投资费用几乎没什么影响。我们感到这个政策制定时调研不足啊。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去年青岛市物价局降低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主要是统筹考虑经营单位的收支情况,以及企业反映收费标准过高等情况,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基础上采取的举措。因服务性收费比较复杂,现实中大多由双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协商确定,考虑到现实情况,下一步青岛市物价局将跟踪降低收费标准文件政策的执行情况,完善相关政策。
留言板 家住在劲松七路什么时候能修完?一刮风就尘土飞扬,灰尘很大,到市南上班要到海尔路坐车很不方便,什么时候才能通车?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劲松七路目前正在组织地下管线施工,预计8月底实现主线通车。谢谢!
留言板 请问物价局: 我是外地一家设计咨询公司,在青岛承担一个很大项目的可研编制工作,这个可研需要政府报批手续,工程前期工作难度很大,按照青岛的一个30号文,取5折计算,根本包不住我们费用,我们也是一个较有实力的企业啊,难道为了降低其他企业的经营负担,就可以牺牲我们这些企业的经营利益吗?再者30号文针对的都是一些国家、省里的规定,进行价格控制,而且其中有些规定是9折,比国家通常认可8折还高,真不明白这个政策如何出来的,请问青岛市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地方规章可以高于省、国家规章吗?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去年青岛市物价局降低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主要是统筹考虑经营单位的收支情况,以及企业反映收费标准过高等情况,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基础上采取的举措。目前的政策在试行期,下线后,您可将有关意见直接向市物价局反映,下一步市物价局将跟踪降低收费标准文件政策的执行情况,完善相关政策。
留言板 按照现行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体制,市内三区的道路停车泊位经营单位均属工商注册的企业,不是公安部门所属单位。 -----这是物价嘉宾的回答。请问:企业有资格在地面划线收停车费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停车收费应当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企业也有执法权?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规定,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由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是否收费由物价部门负责审批。考虑到我市各区交通状况、停车需求存在差异,目前市内三区及崂山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但收费标准均执行青岛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
留言板 大幅降低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收费,居民牵涉房产问题的情况越来愈多,查询费,复印费,等收费太高,居民有意见,答复是经物价局批准,批准了,就不能降低了吗?个人50元,单位查300元,这些收费不知用于何处?
青岛市国土房管局 网友您好:关于利用档案收费问题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原市内四区房地产登记档案和七区的土地登记档案的管理和对外提供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住建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及山东省(鲁价费函【2009】74号)和青岛市(青价费【2004】161号)物价局有关规定,对外提供利用档案时收取相关费用。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主要有:档案保护调阅费、档案复制工本费、证明费和咨询费等四类。 档案馆按照国家规定需对市内四区二百多万卷房地产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录入、整理、入库和提供日常查询利用,需有大量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且档案的存放需有面积巨大的库房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蚁等等专业设备,日常管理维护费用巨大,我们收取的档案查询证明费远远不足以支付上述开支,多年以来都是房地产交易中心拨出大量资金对档案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以保证档案馆的正常运转,才能保证社会各界对房地产档案的大量需求。 在对外提供利用档案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规章。
留言板 暖气入户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收180块钱,实际上房主装暖气的时候都已经把接口留在楼道里了,供热部门只接不到一米的距离,却要收1万多块钱,比屋里暖气片加人工费的价格都高好几倍,简直就是明抢啊,物价部门怎么也不管管?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你好。关于市区老城区供热改造的工程建设费用。《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对已建成项目进行集中供热改造,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承担供热设施配套建设费用。具体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08]92号)规定,申请对已建成项目进行集中供热(采暖用热)改造的用户,按每建筑平方米95元标准交纳供热设施配套建设费,供热设施配套建设范围为单位热用户规划红线以外、居民热用户楼前入口阀门井出口法兰以外的所有供热设施。另外,已建成住宅用户还需交纳建筑红线内至居民户室内的供热设施安装费用,按照市物价局、市政公用局下发《关于规范已建住宅建筑红线内集中供热设施安装收费行为的通知》(青价格[2009]8号),对市内四区已建成住宅用户交纳建筑红线内至居民户室内的供热设施安装费用作出明确规定,即供热企业在安装集中供热设施前,须将批准的设计方案、工程主要原材料情况在居民区内进行公示,主要原材料应招标采购,采购价格应向用户公示。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已建住宅建筑红线内集中供热设施安装费,应当在总费用不超过主要原材料(包括散热器及配件、管材、阀门、管接件、保温材料以及与室外供热管网连接的管道、法兰、放水阀等)费用1.8倍的范围内,按照施工图、现行工程定额及向用户公示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信息据实确定,并与用户签订安装合同(协议),明确施工期限、质量保证、保修期限等内容。未签订合同(协议)的,不得收费。
留言板 一小时10元的停车费是谁给奥帆中心大舞台规定的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按照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内三区及崂山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划分为四个 类别收费。奥帆中心停车场属旅游专业一类收费停车场,旅游旺季(4月20日-10月10日)白天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小型车8元/小时,夜间计次收费,小型车8元/次。
留言板 如您所讲,中央连行政事业收费都取消了,那地方的经营收费还应该存在吗?经营性收费都用在何处了?
青岛市物价局 经营性服务收费是经营者向社会提供场所、设施、设备、技术、劳务、传递等方式提供有偿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它是相对于实物称商品价格而言的。所以如商品价格一样,经营服务性收费是长期存在。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的价格管理机制。国家规定,对大多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极少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经营性服务收费遵循自愿有偿原则,收费主体是企事业单位而不是行政机关,它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最明显的区别是非强制性和盈利性。
留言板 城阳区地方菜价比市里都贵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蔬菜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等自主制定价格。由于蔬菜流通环节、供需状况等不同,市场上蔬菜价格也不同。但市场蔬菜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政府会采取措施进行调控。
留言板 青岛农业大学联通营业厅中办理赛尔网时需要绑定其营业厅指定的联通新卡,这张卡里面是50元话费,18元套餐的直接交50即可,但是6元套餐的需要交100元。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霸王条款?希望核实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按照现行价格管理规定,电信经营者提供的互联网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建议您先了解清楚再消费,或向通信管理部门、消协咨询。
留言板 请问物价局,时代城翡翠郡的物业费4.8元一平方,为什么这么贵?青岛市规定物业费最高2.2元上浮不超白费之二十,物价局根据什么依据定的价格?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对于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由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时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留言板 青岛作为重要的旅游经济城市,为这点蝇头小利而掐住了东西咽喉要道通畅,建议取消隧道收费,为经济大局出发拔掉这根鱼刺,为大青岛的经济发展铺平宽敞明亮的道路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胶州湾隧道属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需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偿还银行贷款,保证隧道日常维护运营。为进一步提高隧道利用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去年11月1日起,我市已对通行隧道的一类客车通行费予以降低,因降费给隧道经营单位减少的收入,由财政补偿。您提的建议很好,但短时间可能还实现不了。
留言板 国办发【2013】5号文第二条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第八条要求鼓励各地选择合适区域、时段,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请问青岛市如何执行国办发【2013】5号文,农村主要以农户自产自销为主的五天一次的集贸市场是否应开设成免费市场?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建议咨询我市商务部门。
留言板 联通和电信上网费太贵,每年1000多,而且网速特别慢,物价局应不应管?
青岛市物价局 网友您好。按照现行价格管理规定,电信经营者提供的互联网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留言板 请问现物价部门现在青岛市建筑节能评价收费采取什么标准?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注。项目立项时需要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合理用能评估,评估机构收取评估费。评估费主要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999计价12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评估机构。电话:80976069
留言板 保障房日益增多,外地很多城市都减免,青岛为什么同商品房一样收取物业费,请问青岛对保障房的物业费有何优惠?
青岛市财政局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不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扶持力度,通过多渠道筹措住房保障资金,确保了各类保障支出需要。2010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物业费等费用实行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0】740号),建立了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物业费等费用的财政补助机制。对电梯运行费、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服务等物业费用,按照高层廉租住房每月每平米建筑面积0.6元,多层0.2元;高层公共租赁住房每月每平米建筑面积0.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该补助资金通过市住房保障机构拨付物业公司,承租人仅需按照应缴纳费扣除补助金额后的余额缴纳物业费。
结束语:
王青波 今天下午时间虽短,但网民朋友们围绕主题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建议。感谢青岛新闻网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次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的机会,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们的热情参与。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归类,并抓紧办理。由于时间关系,部分问题没能在这里一一回答,访谈结束后,我们将把今天没能答复的问题带回去,并将办理结果尽快反馈。
今后如果大家还有问题要反映,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价格咨询举报电话等形式继续与我们沟通联系。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也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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