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让人民群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既培育发展不足,又规范管理不够。主要是,成立社会组织的门槛过高,社会组织未经登记开展活动较为普遍,一些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明显,现行管理制度不适应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需要。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次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一是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以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
二是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代表机构,在申请登记前,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是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改革后,民政部门需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并对社会组织是否依照章程等开展活动进行监管,其他部门如公安、税收、金融等部门,需要依照各专项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相关活动进行监管,形成对社会组织人员、活动、资金等的完整监管链条,提高监管效能。对社会组织从事违法活动的,严格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在推进向地方放权、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总体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也存在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这次改革提出:
一是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对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特定情况和需要总量控制的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国家扶持地方的一些项目,国务院部门只确定投资方向、原则和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安排。
二是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一律下放地方。
三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为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
改革后,地方政府需要增强大局意识,更好地肩负起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的责任。国务院部门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避免发生“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问题。
问:在进一步理顺国务院部门职责关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目前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不尽合理,存在不少职责交叉、资源分散问题,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这次改革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合重点:
一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分别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是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
三是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资源。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对其他职责交叉、分散问题,也要求按照上述原则整合解决。
问:在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国务院各部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大事项上来,谋大局,抓大事。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这次改革提出:
一是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宏观调控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三是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加强自身改革,大力推进本系统改革。对已明确的改革职责必须坚决履行,对已确定的改革任务必须坚决完成,对已出台的改革措施必须坚决落实。
问:改革方案把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主要有哪些举措?
答:基础性制度是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牵一发而动全身。基础性制度完善了,会推动全社会的良性发展。基础性制度缺乏或不健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改革效果,甚至会导致市场失序、社会失范、治理失效。
这次改革主要强调了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一是推进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二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三是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
问:改革方案特别强调要推进依法行政,有哪些举措?
答: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这次改革强调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二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三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问:如何保证改革方案的各项举措得到落实?
答: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确保改革方案落实到位意义重大。国务院将对方案实施专门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安排,分清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对新组建的部门,将抓紧完成“三定”工作,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等重点事项,将抓紧提出具体实施办法,确保落实到位。对实施改革方案需要修改法律的,将抓紧提出有关法律修正案草案,由国务院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抓紧修改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需要把改革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需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和装备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这次改革突出了职能转变,各部门都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职能转变各项任务,确保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需要适应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创新管理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