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 正文

擅加挡板17辆违法大货遭斩首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3-01 14:15:02 字号:TT

首发:擅加挡板17辆违法大货遭斩首

擅自加高改型车辆一律查扣,强制恢复原貌

首发:擅加挡板17辆违法大货遭斩首

17辆违法改装的“大盒子”被现场切割

    青岛新闻网3月1日讯 今天上午10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重中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情况新闻通报会。自“2.25”绍兴路大货车事故发生后,全市交警迅速行动,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重中型货车为重点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月活动,对擅自改装增加货箱高度的17辆货车,一律查扣,强制恢复原样。通报会上,再次明确提出在7:00至9:30和16:30至19:00的高峰时段,禁止所有重中型货车通行。

    “户籍化”强化车辆及驾驶人管理

    “2.25”绍兴路大货车事故发生后,次日,交警支队连夜制定下发了《以重中型货车为重点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进一步强调了“一把手就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识,明确提出了中队长是本中队辖区内所有重中型货车及驾驶人的第一责任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

    交警部门按照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对辖区重中型货车进行全面排查,逐车进行登记,并对车辆进行拍照存档,开展违法行为清分行动;利用重点车辆信息平台,对车辆和驾驶人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将进出港口和机场等场站、建筑施工工地的重中型货车作为检查重点,协调建设部门做好车辆驶出管理。

    自本月27日整治月开始后,全市各级公交交警部门已走访有车企业302家、建筑施工工地266处、分包商101家,对1025辆重中型货车进行了临时检验登记,对1986名重中型货车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教育。

    严格通行证审批 两高峰段全市禁行

    记者从交警支队通报会获悉,我市全面禁止重中型货车在遵义路、滨海路、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杭州支路以东范围内通行。凡有运输需要的车辆,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

    据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薛建设介绍,在一个大队辖区内运输的重中型货车通行证审批权下放到大队,由辖区大队对行车时间和路线进行统一规划,涉及跨区运输的车辆由支队负责办理,进一步明确了通行证审核所需材料、审核时限,明确规定了在每日7:00至9:30和16:30至19:00的高峰时段,禁止所有重中型货车通行。

    便衣跟踪“报信车”杜绝“打游击”

    我市交警部门强化路面纠察,坚持超常规、高密度、集群作战、重拳出击,对辖区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监控,成立行动队实行机动巡查、跨区作战,随队携带便携式地磅,当场称重。

    同时,交警部门科学运用查缉战术,通过便衣跟踪“报信车”、使用暗语、分头堵截、实时调整警力部署、全程视频跟踪等方法,坚决防止重中型货车“打游击”、“闯关”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现场切割改型“大盒子” 民警实行责任制

    交警部门对擅自改装增加货箱高度的车辆,一律查扣,强制恢复原貌。记者从市北区交警支队获悉,在半个月内,该支队计划整顿全区2400余辆违法改装车辆。此类改型车辆增高挡板50-60厘米,超载约六、七吨,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支队还成立了由特勤大队为主体的机动队,随机在环湾路、滨海大道、重庆路、黑龙江路、辽阳路、杭鞍高架路等重中型货车较密集路段进行机动查处,由四方、李沧、崂山、胶州湾高速大队派员参加。

    目前,除正常勤务外,各交警大队每天白天至少安排六处整治岗,夜间至少安排四处夜查岗。由大队长亲自带队上路查车,查车时间和岗位均由大队灵活确定并在上岗前一小时上报交警指挥中心备案。一旦发现执法程序不当、擅自变更处罚标准和违法行为,一律按照规定对当事民警和责任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拨打122或66572200举报违法车辆

    为根治重中型货车超载等违法交通行为,交警部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并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专门设置两部公开举报电话,市民发现违法车辆可拨打122或66572200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记者 谢小真)

青岛划出无证大货禁行区

  昨天,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从2013年2月28日到2016年2月28日有效。这期间,未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通行证的重中型货运车辆,严禁在市区遵义路、滨海路、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环湾路、杭州支路以东行驶;已取得通行证的,禁止7∶00—9∶30和16∶30—19∶00在上述区域通行。

  通告要求公安、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市政公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立即组织开展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立即组织对全市重中型货运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技术检查,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驾驶员驾驶、从业资格的监督检查,督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对未与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建筑工地,依法予以停工,凡未密闭加盖、渣土高出车厢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工地。城管执法部门严厉查处乱倒、乱卸垃圾和散流物体撒漏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市政公用部门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特许经营资格。

  货运企业应当加强对所属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措施。

  严禁套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对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集装箱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转锁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赵黎)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