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份,本报刊发通讯《首府青年飞飞蒙冤被关看守所10天》,对新疆奎屯警方弄错的网上追逃信息,导致首府一名患有自闭症的男青年飞飞莫名卷入新疆斗殴案,被呼和浩特警方错抓进看守所10天一事进行了报道。该事件给当事人飞飞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报道刊发后,引起广泛关注。
新疆警方赔偿飞飞20万
报道刊发后,记者与当事人家属多次向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等信访部门反映此事。本报记者曾致电新疆奎屯警方,希望警方能尽快给当事人一个说法。采访中,两地警方均表示调查清楚后,向当事人进行赔偿。
2月26日,飞飞的母亲王翠兰告诉记者:“自治区公安厅的有关领导非常关注这件事儿,经过各方努力,前不久,我们与警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由新疆警方一次性赔偿我们20万。”为此,王翠兰的家人感谢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王晓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