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 正文

市民超市买鲜鱼结账时价涨一倍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2-26 14:29:44 字号:TT

  市民王先生报料:前些天我在一家大超市买鲤鱼,没想到结账的时候价格却高了一倍,标签上明明写着是鲜鱼,他们却按照活鱼来收费。

  投诉

  鲜鲤鱼原来是活鲤鱼

  据市民王先生介绍,他近日去香港中路一家超市购物,在海鲜柜台上看到大标签 “鲜鲤鱼7.8元/500g”。想到自己平日在菜场买的鲤鱼要十多元一斤,王先生觉得这一价格还颇为便宜就购买了一条。但去收银台结账的时候却发现,单价竟然变成了31.2元/千克,这让王先生觉得百思不得其解。明明价签上写的是7.8元/斤,为何到结账的时候价格却翻了一倍。

  不服气的王先生立刻找到超市相关工作人员,但却得到了让自己失望的解释:原来,鲜鲤鱼指的是死鲤鱼,死鲤鱼的价格确实是7.8元/斤,但活鲤鱼的价格是15.6元/斤,而王先生购买的是活鲤鱼,所以价格自然要比死鲤鱼高一些。 “我在柜台上只看到鲜鲤鱼的价格,也没看到活鲤鱼的标签,商家如果真的有两种鲤鱼的话就应该对每一种鲤鱼进行明码标价,有多少消费者会知道鲜鲤鱼和活鲤鱼的区别呢? ”王先生表示。

  回应

  物价局已经提醒告戒

  2月18日,市物价局已对该超市进行了调查,该店销售的鲜鲤鱼和活鲤鱼均有标价,但针对该超市当时销售鲜鲤鱼和活鲤鱼称重时存在品名混用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超市进行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责令其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价格行为。

  据了解,低价招徕高价结算是常见的价格欺诈的一种。部分经营者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如某超市在销售瓜子时,标价签标示价格为18.4元/袋,但实际结算价格为19.9元/袋。

  说法

  警惕价签上的小把戏

  除了低价招徕高价销售外,价格欺诈的方式还有许多种。记者在物价局网站上看到了一份常见价格欺诈行为总结,写明了标价内容与实际不符、低价招徕高价结算、误导性标价、价格表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标示折扣与实际不符、馈赠物品表示不清、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虚构原价、虚假“特价”、虚假“促销”等十种常见价格欺诈行为。

  例如误导性标价,经营者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如某商场宣传海报登载“全场男/女/儿童服装及鞋大清仓5折起销售”,实际上只有部分商品按5折起销售,而非全场男/女/儿童服装及鞋按照5折起销售。此外,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也是价格欺诈中常见的问题,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如某通讯产品经销商在销售CDMA手机时,促销广告称 “购买手机送话费200元”,但实际所送话费内包括必须订阅手机报及加入无线音乐俱乐部至少两年的费用。(记者 李沛)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