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 正文

大局势下青岛花5元可以房查人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2-19 06:39:14 字号:TT

    2012年下半年以来,各地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人的梦魇。近段时间,漳州、盐城等相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 “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同时对“以房查人”也增加限制条件。青岛查询房屋信息有何规定呢?昨日,记者暗访发现青岛严格禁止 “以人查房”,不过“以房查人”相对简单,持有效证件到市房产交易中心便可查询,单次费用为5元,不需要提供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等。

    多地严控“以人查房”

    拥有他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需要费多大劲便可查询到他人名下房产数量,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一些人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近来,国内多地相继出台有关法规,对此进行规范。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发布房屋查询新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还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

    日前,江苏盐城市也出台新办法,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可以查询,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青岛花5元可“以房查人”

    那在青岛持有他人身份信息能否查询其名下房产数量呢?接下来青岛是否会像外地一样加强房屋查询限制条件?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暗访,以二手房购房者身份想查询卖主房产信息为由,向一楼综合服务台工作人员询问是否可查询其名下房产,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不允许查询他人名下房产数量,只有房主本人才能查询自己房产数量。“那如果我知道这套房子的详细地址,是否能查询房屋产权信息呢?”记者紧接着问道,工作人员称这个可以,到4楼房地产权属登记查询大厅可办理。

    来到4楼房地产权属登记查询大厅,记者还是以二手房购房者身份想查询卖主房产信息,一名女工作人员称这是严格禁止的,指着旁边的一块指示牌说:“只有房主本人持有效证件才能查询自己房产数量”。那知道卖主房屋地址是否可查询房屋产权信息呢?这名女工作人员称需要交5元查询费。

    记者提出想办理查询,在工作人员提示下在一楼复印好身份证,随后来4楼填写查询登记表,在登记表中填写上一位朋友的详细家庭地址。排到记者后,查询窗口工作人员不仅介绍了该房屋房主姓名、房屋面积、房产证办理时间,还将房屋抵押、查封情况也做了相应介绍,但不提供房主联系方式等其余信息。

    不过青岛“以房查人”控制较严,在记者填写登记表时,青岛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带着介绍信来查询超生家庭房主名下房产数量,因证件不齐,查询请求被拒绝。

    非正常获取信息将追责

    据了解,目前房屋信息查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查询房屋本身的信息,譬如房屋的面积、产权年限及房产证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这种情况多为买家去查询欲购买的房屋;第二种情况是查询业主名下的房屋套数及其具体情况等,为限购之后所兴起。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办法依据的是2006年住建部出台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和2008年住建部发布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复制限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个人和单位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屋的基本状况(主要指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

    在“以房查人”方面,青岛是否会像广州一样,增加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等更多限制条件呢?或者像深圳拟将推行的新规一样,增加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追责机制?记者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得知,青岛暂时还未有这方面的明确消息。不过记者通过暗访发现,目前个别中介人员仍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凭名字查到业主名下的房产信息。

    “个人或单位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他人房产信息,然后在网上恶意发布,对权利人造成侵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者可触犯刑法。”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律师介绍说,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方式。通过登记公示,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晓物权变动情况,避免其遭受损害。各国一般都允许公开查询登记信息,不过,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在公开范围上则有不同意见。各国房屋登记信息公开范围和口径虽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限于 “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记者 锡复春)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