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自2013年3月1日起,我市将对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政策。
据了解,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享受政府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部门审定为准),可办理琴岛通“青岛市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卡”,刷卡提示音为“爱心卡”。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本人凭专用卡刷卡,可免费乘坐安装琴岛通卡机具的青岛市内公共汽(电)车,专用卡可在发行专用卡的区(市)互通互用。
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首次办理专用卡,须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定期抚恤证》或《生活补助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等到户口所在区(市)民政局登记,各区(市)民政局负责采集信息、审定身份、汇总办卡资料,每月末集中办理一次,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卡公司收到办卡资料后,25个工作日后交付,本人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专用卡。
根据规定,凡符合办卡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只能享受一种优惠政策。已办理其它优惠乘车卡(如残疾军人乘车卡、老年人乘车卡等)的,办理此专用卡时,需向卡公司写出书面申请将原已办理的优惠乘车卡注销。专用卡一年内不受充值和乘车次数限制。(记者 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