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十大拷问就要来了,你准备好了吗?”随着春节一天天临近,网上的各大论坛都在流传这样的段子,尤其对于大龄的“剩男剩女”来说,类似于“结婚了吗”“有女(男)友了没”这样的“拷问”更是每年春节的必备“节目单”。无奈之下,租个女(男)友回家过年成了不少人的选择,到底都是谁在“出租自己 ”?出租自己的人都有什么样的故事?这份“工作”的收入又如何?
从1月25日开始,记者以在网上论坛和聊天室内寻找愿意“出租自己”的人,记者发现男生比女生多,大多数都在广东、福建等地。随后记者发帖租女友,最终联系上一位女孩并且见了面……
网上搜信息 愿意出租自己的男生比女生多
淘宝网上有各项千奇百怪的业务,记者最先上了淘宝网。1月25日,记者登录淘宝网,在搜索栏里输入“租女友”关键词,但是结果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租女友’的相关宝贝。”但是以“临时女友”为关键词搜索,搜索的结果却有不少。记者浏览后发现,留照片的人中,大部分都是男生,女生很少,这些人集中在广东、福建等地,而且都在详情介绍中声明:仅限本地。
“300元一天,陪逛街20元/时,陪聊天,陪吃饭,陪看电影(恐怖片加收10元/时,其余不收额外费用),陪去聚会(被逼无奈需喝很多酒另外收费50元/次),临别时可礼节性送吻,吻脸颊或额头,一切开销由买家支出。”这是大部分出租自己的男生规定的收费内容,收费总额也从200元/天到400元/天不等,其中有不少人对于收费都有特殊说明:遇到合适的,费用全免也行。一位店主告诉记者,自己是开淘宝网店的,今年春节不打算回家,所以想把自己的“空闲时间”租出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是旅游了。”问起出租自己的原因,他回答说,“现在剩男剩女被逼婚的这么多,有需要就有市场,当个临时男友也没什么不好,没准两人最后还能看对眼,发展成真情侣也有可能。”当记者问起是否担心不安全时,他显得有些不耐烦,说:“要占便宜也是我占她的,我能损失什么?”
聊天必答题 客户的相貌年龄工作是她们关心的问题
在淘宝网上搜索的同时,记者也在一些本地的交友论坛上发布自己的想要租女友的信息,有不少人主动联系记者,但靠谱的并不多。记者在“租女友吧”上联系到几位发帖愿意提供“出租女友”服务的女生,并与她们通过QQ聊天取得联系。
她们首先关心的问题就是记者的相貌和年龄,然后就是工作和报酬。“我们就算出租自己,也不是你有钱就行,我们也得挑选。”其中一位女孩跟记者说。
“聊天前必答题:你干什么工作?年龄身高体重是多少?”1月27日,记者联系了一位称“去全国各地当女友都可以”的女生,在QQ上聊了起来,记者谎称自己在一家国企工作,并如实回答了自己的身高和体重。“那你长得帅吗?浓眉大眼吗?”她接着问。记者有些哭笑不得,只好回答“还可以”。聊了一会,她只肯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3岁。记者主动问起收费的情况。“如果在春节期间的话,一天大概收费多少?”“这个你来定,我没空跟你谈价钱。”她说。“一天三百元怎么样?”记者按照从网上了解到的“行情”回答说。“太低了。”她回答。“就只是简单见见父母,演演戏,其他的不会有,收费也要很高吗?”记者问。可谁知,记者问过之后,对方头像就变暗了,不再回应。
一位网名叫做“可女孩”的女生告诉记者,在网上留了信息之后,来骚扰的人太多了,“所以有事直接说,没时间听废话”。“总有那么多嘴贱的人,嘴比臭水沟还臭。双方条件谈不拢就不谈,非得说那么多难听的话。”她说。
男女面对面 萱萱:生活挺无聊,找点新鲜感
在青岛本地的一个交友论坛上,一位网名叫做“萱萱”的女孩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她在签名档上写着:“租用前,请你务必想清楚,租人并不好玩,骗你父母更加不对,因为父母是你最爱的人,他们也是最疼你的人,不要因为人家租,你也租,你租人前必须有个理由给我,我再考虑要不要把自己租给你。”
记者主动联系到她,坦白说是因为自己年龄太大,被父母逼婚无奈之下决定租个女友。详细了解了记者的年龄、身高、体重、工作和工资待遇等问题后,记者小心翼翼地问“能否见个面再聊”,她爽快地回答,“可以”。
2月3日上午十点,在延吉路上的一家咖啡厅里,记者见到了这位女孩。外面下着小雨,她到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十分钟。她穿着大衣、牛仔裤,头发简单地扎起来,看起来很朴素。虽然不算特别漂亮,但比较耐看,与之前记者印象里的浓妆艳抹的形象完全不同。记者开玩笑地问,“你这样跟网友见面不怕遇到坏人吗?”“我其实十分钟前就到了,在外面看了一会,才决定进来的。再说就见个面而已,能有什么?我有很多朋友都是在网上认识的。”她满不在乎地回答。
自我介绍后,她告诉记者,自己老家在湖南,今年27岁。“看你年纪也不大啊,怎么还需要用这种方法去骗父母?”看了记者一会,她这样说道。记者只好含含糊糊地回答她,是因为“家里逼得太紧了”。让记者没想到的是,她说,“不管怎么样,骗父母都不好。”聊过几句之后,她又一脸严肃地强调说:“不管你租不租,见面结束后,我们可以做朋友 ,也可以从此不联系,我不会纠缠你,也希望你不要骚扰我的生活,这是最首要的原则。”
在此之前,记者问过“萱萱”“为什么要出租自己”,但是对方不愿意多说:“春节不回家,找点事做。”
她后来告诉记者 ,这样的经历自己一共有过两次。“我有自己的工作,只是在假期的时候偶尔会做。”“春节不用回家吗?”记者有些疑问。“我自己的个人家庭问题,没必要跟你解释吧?”她显得有些冷漠。
直到记者说起来自己被家里“逼婚”时,她脸上的表情才缓和了一些,她说在她的眼里这种工作没什么,“就当我是个演员就行了”。
“现在父母都这样,家里就一个孩子,都盼着能早结婚,所以有些人受不了这个压力就找个‘临时女(男)友’回家应付父母。”她喝了口咖啡说道。
“我第一个认识的想租女友的人就是这样,我们都在一个QQ群里,去年五一之前他在群里开玩笑地说不敢回家见父母,有没有人能扮演他女朋友,我就半开玩笑地答应了。演了两天,见了见父母,也没发生什么。后来觉得每天生活都一样也挺无聊的,偶尔找点新鲜感也挺好,就继续做下去了。”
报酬怎么算 按规矩付租金,有的一天要价1000元
在网上征女友的时候,记者联系了几个可以扮演“临时女友”的女孩,都因为报酬的问题最后没有谈拢,最终对方不再回答。记者问“萱萱”报酬怎么算时,她笑着说,“这当然也得看你自己的条件,我知道自己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是也不算差,在我们这个圈子里,1000块钱一天的也有,但是我有自知之明,春节的时候一天600元就行,愿意多给我不拒绝。”她说。
“萱萱”告诉记者,第一次演“女友”时,两天只要了500块钱。“一是本来就在一个群里,好歹算认识,去了他家一趟,虽说相互没感觉,但是聊得还行,再说也没指着这个赚钱,就意思意思就行了。”
“萱萱”告诉记者,如果真的能谈妥,收费必须按照规定来,最好有网银。
“经常做临时女友的女孩,建了一个QQ群,大家平常都会分享一些自己的经历,有的人白忙活了一顿,到最后男的竟不给钱。所以,要按照统一的规矩来办。”她跟记者说,“很简单,谈妥价格之后,我们约好时间一起去你家,按约好的时间见面后,你就得先把第一天的工资汇到我账户里。因为如果你之后觉得我本人不适合,不喜欢让我去你家,那我不就白跑一趟了?所以第一天的租金必须在见面后一个小时之内汇到我的银行账户上,你一汇钱,我就马上能收到信息,这样我就安心跟你回家了,往后每天也是如此,每天上午都得提前将费用汇到我账户里。如果相互比较信任的话,也必须先付一半,剩下的在结束之后立刻到账。”她跟记者说。
“萱萱”告诉记者,她自己也知道这个圈子并不那么单纯,所以不会轻易“出租自己”。“虽然我们都提前声明我们的关系就仅限于牵手和拥抱,但是有些人就是不怀好意,总是动手动脚,而且有些做这个的女孩也不是那么单纯,所以这个圈子本身就很乱。”她说。因此,对于“客户”的选择,她非常谨慎。“我一般很少直接通过网上来找,都是网上认识的朋友介绍活儿给我。”她说,很多需要在网上招女友的都是男同性恋者。
“我一共就做过两次临时女友,第二次就是帮一个男同性恋者 ,他30多岁了还没女朋友,家里一直催,实在受不了才通过一个朋友找到我,我就在过年时演了他的女友,应付父母。其实我很同情他,我不排斥同性恋者,所以愿意帮忙。”她说。
“萱萱”告诉记者,对她们来说,事业有成的男同性恋者其实是最理想的客户。“一是本身跟他们回家,不担心会遇到什么问题,而且他们通常都比较好说话,性格平和,给钱时也不会斤斤计较。我们群里就有几个女孩子,都是直接到一些同志社区发帖子,这样安全系数起码高点,在人身安全上不用担心太多。有些事业有成的人,给钱的时候很大方。有个福建的女孩跟着一个客户回老家,两个人还办了场假婚礼,最终对方给了她三万元。”当然,也不排除会有人假借男同性恋之名来“骗财骗色”。
讲个小故事
临时女友收2000元红包不肯还回来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看到很多人在论坛中描述自己租女友的经历,其中有些让人啼笑皆非。其中武汉一位网友“土豆博士”跟记者描述了这样的经历,被蒙在鼓里的父母悄悄给了“临时女友”2000块钱红包,谁知对方一直没有告诉他。
“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网上租了女友,程序很简单,发了帖子,说明条件,然后就有人应征。第一个聊了之后又临时变卦,就又找了一个,叫小芮。回到武汉老家,她也挺会来事,我爸妈非常高兴,一直拉着她的手说这儿说那儿。当天晚上,我太累了就提前睡了,她跟我父母看了春晚。”他说。
他觉得挺满意,就带她在武汉玩,去了黄鹤楼等景点,顺便吃点小吃。后来,小芮的表现让他有些难以置信。“她待在我的房间里,不肯离开。我虽然觉得有些心动,但那是在我父母家,所以我好说歹说把她劝出去了。”直到回到工作的城市,他才知道,原来父母给了小芮2000元压岁钱。“她一直没有跟我说,后来我问她,她竟然说我们的协议里没写这种钱应该归谁所有,而且这是我母亲自愿给的。后来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也没敢跟父母说。”说起这些,他还是有些后悔租了这么一个女友,“要不是父母这么逼我,我也不会这么做。”
律师讲道理
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几个人都说,“如果不相信,我们可以签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履行约定,能否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专门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盛雁。
盛律师告诉记者,在她看来,签署这样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的租赁对象只能是物,人身不能作为租赁合同的租赁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只能将一些具象的财产作为标的物,而在租友合同中,不少条款针对的是感情、人身安全这样的抽象物,这些是不能作为债权标的物的,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约定,想要通过诉讼维权,会很困难。”因此,盛律师建议不要轻易从事这样的活动,还是要慎重。(记者 孙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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